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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及信息员变更的公示
2020-12-22 16:42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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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汕尾市价格监测工作变化的需要,按照《广东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要求,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拟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市区个别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及信息员进行变更。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的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新增的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及信息员

  监测点名称:汕尾市城区林埠综合市场A122

  信息员:黄泗君

  工作任务:承担广东省菜篮子价格监测日报报价工作。

  二、 下列监测定点单位及信息员自2021年1月1日起自然退出原承担的每周二、周四报价工作

  监测点名称:汕尾市城区永昌市场  信息员:赖沛琼;

  汕尾市城区荣泰市场  信息员:黄本区;

  新洲综合市场  信息员:林小坚、陈爱卿;

  奎山经贸市场 信息员:罗艳娟、梁晓萍。

  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从2020年12月22日至29日止。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反馈,联系电话:0660-3399292。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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