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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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的规定,我局于2021年9月6日在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汕尾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示期为30天。截至10月6日止,在公告征集期间,没有收到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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