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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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汕尾市民政局于2021年5月6日至5月13日通过汕尾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向公众征求《汕尾市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期间共收到相关意见0条,特此公告。
汕尾市民政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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