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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以上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
2024-04-08 00:00     来源: 汕尾市财政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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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市直有关国有林场,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以上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粤财资环〔2023〕175号)和市林业局《关于商请下达2024年省级以上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的函》(汕林函〔2024〕74号),现将2024年省级以上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  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额度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收入列2024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科目。

  二、请各地、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补助资金,严格按照公益林补偿资金相关管理办法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各地、各单位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详见附件 2),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4年省级以上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安排表.xlsx

                 2.项目绩效目标表.docx

 


汕尾市财政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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