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财监函〔2019〕4号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监督职责,充分发挥重点行业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三项监督检查服务财政管理的重点作用,确保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省财政部门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省新一轮“小金库”问题专项抽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2019年度会计监督和“小金库”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查前内容公示如下:
一、重点检查对象名单
(一)会计监督和“小金库”专项检查名单(34户)
市直(5户):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尾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汕尾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站、汕尾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汕尾市卫生健康局;陆丰市(4户):陆丰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陆丰市民政局、陆丰市第二职业学校、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海丰县(4户):海丰县供销合作联社、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海丰县水务局、海丰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陆河县(11户):陆河县农业农村局、陆河县大坪污水处理厂、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陆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陆河县公用事业局、陆河县自然资源局、陆河县交通运输局、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河县螺溪中心小学、陆河县南万镇人民政府、陆河县东坑镇人民政府;城区(5户):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汕尾市城区田家炳中学、汕尾市城区慢性病防治站、汕尾市城区委宣传部、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中心小学;红海湾开发区(3户):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和统战部、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遮浪街道办事处;华侨管理区(2户):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经济促进局。
(二)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名单(1户)
陆河县(1户)惠州市创杰会计有限公司陆河分公司。
二、检查时间和年限
(一)检查时间:2019年8月至10月;
(二)检查年限为:检查年限为2018年会计年度,必要时延伸检查相关单位和有关年度。
三、检查依据及内容
(一)会计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检查内容:1.会计监督检查包括会计制度执行情况,“三公”经费管理情况,部门预决算是否公开,是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资金挪用、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情况;2.“小金库”检查包括对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坚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等设立“小金库”情况;3.代理机构检查包括执业质量、设立条件和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汕尾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办公室
联系电话:0660-3320067
电子邮箱:swczjdb@163.com
汕尾市财政局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