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监督职责,更好地发挥财政监督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的作用,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财政厅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粤财监〔2020〕37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20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财政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查前内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二、检查时间和年限
(一)检查时间:2020年5月至10月;
(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年限为:2019年会计年度,必要时延伸检查相关单位和有关年度;
(三)财政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核查年限为:2019年市级项目资金。
三、检查依据及内容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内容: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会计核算是否规范;“三公”等行政经费管理是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部门预决算是否公开等;
(三)财政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核查内容:重点核查29户单位, 70个市级专项资金(含疫情防控专项经费)项目。主要核查财政政策执行程序是否规范,政策措施是否落地落实,资金是否专款专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汕尾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办公室
联系电话:0660-3320067
电子邮箱:swczjdb@163.com
附件:2020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财政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核查名单xlsx
汕尾市财政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