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商务局: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监督职责,更好地发挥财政监督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的作用,按《汕尾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监督检查的情况公示》(汕财监函〔2022〕2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根据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和日常监管情况决定于2022年9月28日开始对你单位开展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财税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有关单位。
在检查组进驻之前,请你单位按照被检查需提供资料清单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并在现场检查开始时提交检查组。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需要其他资料的,请你单位按照要求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指定专人联络负责。
请你局结合检查的内容针对性做好被检查单位需提供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内容: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单位内控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情况,“三公”经费管理情况,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是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资金挪用、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是否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二、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内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参展专项经费、口岸大通关综合查验服务专项经费、促进电子商务专项经费的使用等情况。
检查组组长:叶其灯
副组长:马乐展
成员:李冕驹 黄晓青 刘佑富 李柏伶 郑继灿 邓红艳 魏瑞航
联系电话:0660-3320067 邮箱:swczjdb@163.com
汕尾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