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财建〔2025〕3号
汕尾市城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4〕80号)和《关于要求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函》,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万元,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300258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专项用于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监督范围,请你单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1)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三、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和《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64号)要求,在下达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不再同步下达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任务,请你单位要围绕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的政策目标,加强动态监测,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并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改造信息,及时拨付补助资金,提高预算资金执行进度。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2.关于要求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函.pdf
汕尾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