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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通过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不同平台采购工作的通知
2020-07-30 16:18     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机构:汕尾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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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财采购〔2020〕23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总社召开的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会视频会议精神,要求各级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狠抓落实“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扶贫832平台”)采购工作,完成今年确定的目标任务。

         为了协调推进我市“扶贫832平台”与“广东政府采购●扶贫馆”扶贫采购工作开展与落实,经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供销合作社分别与省级相关部门对接后,明确了“扶贫832平台”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政府采购●扶贫馆”平台的区别,现对相关问题明确如下:

         1、两个平台所上架销售的扶贫农副产品为不相同销售渠道,各预算单位在两个不同平台采购的农副产品和完成交易额不可统筹计算。

        2、各预算单位在“扶贫832平台”注册并预留农副产品采购份额,应在“扶贫832平台”内完成交易,要求各预算单位采取措施,确保2020年12月底前100%完成“扶贫832平台”预留采购份额。对未完成预留份额单位,市财政局将参照省财政厅方式进行通报。

        3、鼓励预算单位在完成国家“扶贫832平台”既定预留采购份额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预留份额比例,积极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政府采购●扶贫馆” 采购,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市扶贫办将采取适当方式予通报表彰。



汕尾市财政局              汕尾市扶贫办公室

汕尾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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