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汕尾市公路局服务承诺的通知
关于印发汕尾市公路局服务承诺的通知
汕路办[2015]187号
市局属下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汕尾市公路局服务承诺》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公路局
2015年7月24日
汕尾市公路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本局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汕尾市公路局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提升服务效能。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风气,热情服务,悉心为群众办实事;实行首问负责制,明确责任,公开程序,对外办理业务时实行一次告知制;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实行限时办结制,缩短办事时限,审批时间在法定时限内缩短30%,相关事项于7天内向社会公布。
(二)实行政务公开。凡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一律向社会公开办事的依据、标准、程序、时限和结果,并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内容履行职责。对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做到
申报
材料、审批流程、办结期限、收费标准、审批依据“五公开”,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认真落实首办负责任,对申请事项负责到底。
(三)强化监督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廉洁从政,严禁工作人员以任何形式刁难办事人员或吃拿卡要拖,坚决整治“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及时公开便民利民政策,依法公正开展公路执法。
(四)严格责任追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660-3378820,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发现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将严肃查处、坚决问责,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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