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国道G228线陆丰上英至海丰城东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道G228线陆丰上英至海丰城东段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线路走向:起点位于陆丰市上英镇钱广村与现状国道G324线衔接(共线利用国道G324线钱广至龙口路段接回国道 G228线),路线自东向西走向,途经上英镇,殷郑渡,跨越S19兴汕高速公路,于海丰县赤花村附近由东南向西北,下穿G15沈海高速公路,经杨西、陶河、陶北,跨越黄江,终于海丰县城东镇赤山村附近。
建设内容:本项目全长约32.4km,主线桥梁总长3748.60m/23座,桥梁占路线总长的比例为 11.57%,其中大桥 2866.40m/6座,中桥 882.20m/17 座,涵洞、通道85道,互通式立交 1处,等级平面交叉5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1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6.65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通讯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
联 系 人:黄德发
联系方式:swdjqqb@1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广东环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符工
联系方式:40246101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填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您将公众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