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20〕18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市代建中心政务公开服务工作,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更好的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市代建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具体事务工作,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机制。通过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市代建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
1、机构和工作职能公开,包括单位概况、领导班子、机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设置;
2、部门动态信息公开,包括工作动态、政务公告、政务信息;
3、五公开,包括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4、财政预决算公开;
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开;
6、其他重要信息公开,包括人事信息公开等;
7、代建项目情况,包括代建项目介绍、代建项目招标公告、代建项目进度。
三、明确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四、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总结市代建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及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
(二)规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橱窗等媒体进行公示。适时召开各种会议,传达和通报重要情况,公开重大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