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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公路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公路局2018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公路局、属下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共汕尾市委办公室、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汕尾办发〔2018〕3号)的要求,为抓好我市公路领域普法责任落实,现将《汕尾市公路局2018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公路局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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