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第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和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汕尾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尾办发[2015]2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珠(三角)(粤)东沿海快速通道汕尾市区至陆丰段及海丰(支线)新建工程(省道S510陆丰至海丰段)”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由我公司负责。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
珠(三角)(粤)东沿海快速通道汕尾市区至陆丰段及海丰(支线)新建工程(省道S510陆丰至海丰段)
二、
项目提出背景
本项目作为珠东快速路的一部分,是《广东省普通省道网规划》的道路(省道S510线)和汕尾市“十三五”规划重点交通项目,是汕尾市往粤东及粤北地区辐射主要线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路建成以后,将连通汕尾、陆丰、海丰三地,形成快速路网体系,真正做到内部贯通起来、外部联通起来,并将会大幅缓解G324线的通行压力,保障国道安全畅通。极大地改善当地的交通环境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改善沿线旅游的环境,提升汕尾市的整体形象,同时对汕尾市以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将会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
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本项目起于于S241线和环城快速路(规划)相交处,一期工程(汕尾段)路线长13.0km,二期工程(陆丰段)路线长10.414km,三期工程(海丰(支线)段)路线长约15.677km,三段路线共长约39.091km。
图1:工程位置示意图
2、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S241线和环城快速路(规划)相交处,一期工程(汕尾段)路线长13.0km,二期工程(陆丰段)路线长10.414km,三期工程(海丰(支线)段)路线长约15.677km,三段路线共长约39.091km。
一期工程(汕尾段)桥涵布设情况:一期工程设桥梁10座,均为中桥,共长510m;涵洞共49道。
二期工程(陆丰段)桥涵布设情况:二期工程设桥梁共9座,共2017m。其中大桥2座,共长1662m;中桥7座,共长355m;涵洞共37道。
三期工程(海丰(支线))桥涵布设情况:三期工程设桥梁共16座,共长1612m。其中大桥1座,共长946m,中桥15座,共长666m;涵洞共60道。
3、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额约为57亿元。
4、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
1、收集项目相关资料,现场查勘,调查项目建设的社会及环境情况;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对项目建设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分析判断;
3、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方式识别项目存在的风险因素;
4、
编制评估报告,判定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珠(三角)(粤)东沿海快速通道汕尾市区至陆丰段及海丰(支线)新建工程(省道S510陆丰至海丰段)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②公众对本工程的建设持何种态度;③本工程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公众有何利益诉求;④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日历日。
3、公众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建议或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书面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信访局。
七、建设单位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本公示是我公司进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范围内相关利益群体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评估风险因素,特向社会公告上述工程建设信息,相关企业、群体和个人对项目建设有何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向我公司相关人员反映。
(一)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660-3365484
(二)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曼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2403房
联系电话:020-83321875
邮 箱:654985474@qq.com
八、公告期
公告期为10个日历日。
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