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路函〔2017〕295号
关于要求调整市政道路两侧检查
井盖标高的函
各管线业主单位:
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四十四期)和市发改局(汕发改〔2017〕85号)立项批复,汕尾市区香洲路等六条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由我局作为业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目前工程已开工建设,道路两侧检查井盖采用装饰盖板,现将进入人行道板砖铺设阶段。为了不影响施工工期,请各管线单位于11月25号前,根据道路设计图纸对香洲路、红海中路和康平路三条市政道路两侧的检查井盖标高进行调整,并派专人负责联系。
专此函告
汕尾市公路局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