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故障车救援服务,因涉及乘客转移,救援公司收取50元/人是否符合政策?
答:
根据《关于完善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209号“乘客应急转移、车辆应急抢修服务、路面清理等其它救援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含其委托的救援服务单位)结合运营成本、用户承受能力、市场行情依法自主确定。”
以上回复内容,仅作为咨询服务意见,不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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