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申请项目核准时,项目核准机关具体审核受理流程是怎样的?
问:当企业申请项目核准时,项目核准机关具体审核受理流程是怎样的?
答: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规定:
项目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在收到项目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项目单位补充相关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项目申报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项目核准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都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条件成熟时,也可以通过在线平台出具。对于受理的申报材料,书面凭证应注明项目代码,项目单位可以根据项目代码在线查询、监督核准过程和结果。
以上回复内容,仅作为咨询服务意见,不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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