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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09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
2009-03-20 11:06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各县(市、区)物价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现将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09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粤价[2009]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注:粤价[2009]20号文的附件请到汕尾市价格信息网 下载(请点击链接表格下载)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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