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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建测绘收费问题的复函
2009-08-08 11:17 来源: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汕价函[2009]84号
 
市城市建设勘察测绘队:
 
  报来有关测绘收费的申请悉。
 
  鉴于2009年2月财政部、国家测绘局联合印发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对测绘产品收费进行了调整,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测绘部门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3]235号)有关规定,同意你队测绘收费按财政部、国家测绘局(财建[2009]17号)的规定执行。请按规定到我局申换《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
 
 
 
 
二〇〇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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