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陆河县泰丰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
汕价[2009]76号
陆河县物价局,汕尾供电局: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陆河县泰丰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粤价[2009]185号),陆河县泰丰电站上网电价调整为0.47元/千瓦时(含税,下同),峰期电价:0.5529元/千瓦时,谷期电价0.2765元/千瓦时,从2009年7月1日发生的电量起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