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纠风办:
针对我市部分医疗机构住院病人日费用清单制度不落实或者落实不规范的现象,为进一步落实和规范这项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好患者合法价格权益,我局于6月下旬至7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住院病人日费用清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全市物价部门共派出检查组6个,出动检查人员87人次,对全市25家县级以上(含执行县级)医疗机构和中心镇医疗机构住院病人日费用清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我市的医疗机构执行住院病人清单制度总体良好,能免费向住院患者(或其家属)提供前一日“住院病人日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病人日费用明细清单”能按规定的格式逐笔登记,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能实行明码标价,其中执行比较好的有城区逸挥基金医院、陆丰市人民医院、陆河县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
但在检查中也发现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我市部分医疗机构也存在住院病人日费用清单制度不落实,特别是乡镇中心医院和少数县级医疗机构,没有派发日费用清单或者病人没索要就不派发;二是虽有落实和但费用清单内容不明细,部分医院只向病人(家属)提供费用的总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应的项目编码、名称、计价单位、数量、单价和费用等没有按照规定要求登记;三是个别医院的药品和允许另外收费的医用耗材没有列明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和费用;四是个别医院的医疗收费明码标价不规范。针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物价部门已现场责令整改或者书面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我局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回头查,对限期整改但仍不改正的医疗机构依法严肃处理,切实保障患者知情权,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汕尾市物价局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