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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汕尾绿丰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为我市平价商店的通知
2013-07-27 09:21 来源: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汕尾绿丰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你公司《要求设立汕尾绿丰粮油平价商店的申请书》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规范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粤价[2011159号)规定,经审核,同意确定你公司为我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

    价商店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综合考核一次,按考核结果评定等级。平价商店经营者要带头执行各项稳价惠民政策,自觉遵守平价格商店建设的各项规定,遵守经营承诺和诚信公约,创建信用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稳定我市物价总水平作出贡献。

 

汕尾市物价局

201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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