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市区东渔市市场为我市公益性平价农贸市场的通知
汕尾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
你公司《关于要求申请东渔市市场为我市公益性平价农贸市场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3]19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平价商店等“三项建设”项目的通知》(粤财综[2013]9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市区东渔市场列为我市公益性平价农贸市场,其市场租金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主动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管。
汕尾市物价局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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