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 互动 > 政策解读
关于确定市区东渔市市场为我市公益性平价农贸市场的通知
2013-08-01 12:40 来源: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汕尾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

  你公司《关于要求申请东渔市市场为我市公益性平价农贸市场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3]19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平价商店等“三项建设”项目的通知》(粤财综[2013]9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市区东渔市场列为我市公益性平价农贸市场,其市场租金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主动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管。

 

 

汕尾市物价局

2013年7月29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 shanwei.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 :4415000052
主办单位: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地图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地址:汕尾市区康平路发改大楼  电话:0660-3378763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