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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监控系统收费问题的批复
2013-09-18 15:04 来源: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汕尾市广通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按原收费标准收费的请示》悉。鉴于你公司城市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监控系统项目处于运作初级阶段,业务进展缓慢,加入联网客户少,不能真实合理反映你公司的成本情况的实际,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城市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监控系统收费标准仍按我局《关于城市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监控系统收费标准》(汕价函[2012]75号)文件规定继续执行一年。你公司要切实加大业务推进力度,扩大用户数量,做好经营情况、财务资料的收集,并于20144月底前向我局申请制定正式的收费标准。

 

 

汕尾市物价局

201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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