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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灾后市场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
2013-09-24 14:07 来源: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各县(市、区)物价局:

为积极应对超强台风“天兔”对我市的影响,确保灾后市场价格稳定,维护好灾区市场价格秩序,现就加强灾后市场价格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价格应急监测预警。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关注与抗灾和灾后重建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稳定问题,进一步加强对粮食、猪肉、食用油、蔬菜、液化气、药品、饮用水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应急监测,并即时启动每日一报制度,对价格异常波动要及时预警上报;灾区各价格主管部门可结合灾区实际,在确保完成市下达监测任务的基础上,可增加本地区的重点监测分析品种,密切关注市场供求与价格动态。

二、迅速组织开展市场价格专项检查,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价格应急工作预案,一旦发生价格异常波动,应迅速应对,妥善处置。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迅速组织开展市场价格专项检查,重点关注与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用密切相关的商品或服务价格,严肃处理灾后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各地开展检查的情况于927日前报市物价局。

三、快速查处群众价格投诉举报。要保障“12358”价格举报电话全天候畅通,要强化价格举报案件快速反应机制,认真受理、快速查处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保证有报必查、查必有果。要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及时化解灾后可能出现的价格矛盾。

 

 

汕尾市物价局

201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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