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 互动 > 政策解读
关于汕尾海关大院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复函
2013-11-01 12:45 来源: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市益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要求核定汕尾海关大院物业管理收费的函》(汕益昌服字[2013]1号)悉。

    鉴于我局和市住建局正在研究出台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已暂停对个别物业收费的审批,你司可在市区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政策出台后,根据物业小区的服务等级、服务质量和业主承受能力等因素,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与业主协商确定物业服务具体收费标准。

汕尾市物价局

2013年10月30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CopyRight shanwei.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 :4415000052
主办单位: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63439号  网站地图
粤公网安备 44150202000004号   地址:汕尾市区康平路发改大楼  电话:0660-3378763

站点访问量:- 稿件访问量:- 统计代码: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