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二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的部署,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3112号)要求,对照《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29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汕府〔2017〕59号)的市政府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我局在市级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经市政府决定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的第二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收费项目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汕尾市第二批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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