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2〕17号)以及《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22〕19号)精神,现将《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刻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本科室、本单位工作实际,聚焦助力疫情防控、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积极主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对照具体分工,及时提供宣传公开等材料,确保政务公开时效性。要加强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等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三、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宣传工作。要认真落实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各科室出台政策后,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公开。认真学习文件解读要求,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中心工作,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运用网站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提高我局政策解读质量。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