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5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粤府办〔2018〕44号)等有关精神,按照汕尾市医改办《关于做好全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准备工作的通知》(汕医改办〔2018〕6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公立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工作,科学合理调整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积极稳妥推进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组织对全市15家公立医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的测算,并征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汕尾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年12月16日前书面函复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收费管理科。(地址:汕尾市区康平路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大楼;邮编:516600,联系电话:0660—3363766,电子邮件发至m13322678189@163.com)
附件:汕尾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