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市监测工作实际,现有一家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及一位信息员需要变更,计划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我市一家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因地段整改导致经营品种不能满足相关报告制度要求,根据《办法》第十条第二款:“因生产、经营品种调整,以及其他客观原因,不能满足相关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规定条件,无法继续承担价格监测工作任务的,当地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其退出,启动定点单位变更程序”的规定,将海丰县海城云岭市场变更为海丰县附城镇彭厝围村综合市场,自2019年1月起承担相应报价任务。同时,根据《办法》第十八条:“因定点单位调整或者信息员离岗等客观原因,信息员不再负责采报价任务的,应及时启动信息员退出变更工作”的规定,将海丰县海城云岭市场信息员陈小玲调整为海丰县附城镇彭厝围村综合市场信息员郭巧如(详见附表)。
根据《办法》第九、十七条要求,现将定点单位及信息员变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18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3399292,地址:汕尾市区康平路发改大楼310室)。
附表:汕尾市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及信息员变更公示表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25日
附表:
汕尾市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及信息员变更公示表
价格监测 |
原价格 |
原信息员 |
现价格 |
现信息员 |
广东省菜篮子价格监测制度 |
海丰县海城云岭市场 |
曾少玲 |
海丰县附城镇彭厝围村综合市场 |
郭巧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