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2019年省级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名单公示
根据《广东省价格监测信息采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粤财综132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拟执行广东省价格监测任务的定点单位及信息员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21日(共七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地址:汕尾市区康平路发改大楼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测中心
联系电话:0660-3399292
电子邮箱:swwjj@126.com
附:汕尾市2019年省级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及信息员名单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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