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粤府〔2021〕81号),加快建立健全我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市发展改革局起草了《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2年5月20日前,就《实施意见》提出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发送至swfgjgjk88@163.com邮箱,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望积极参与,并感谢支持!
附件: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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