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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线索的公告
2023-05-26 17:17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已于2022年3月12日发布,分为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为进一步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实施工作,建立统一、公平、透明的规则体系,营造规则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现面向全市市场主体公开征集有关市场准入领域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的问题线索。

  一、征集内容

  我市范围内贯彻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有更新调整,以最新版为准)方面存在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一)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事项要求进行审批的。

  (二)市场主体违规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的。

  (三)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如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监管能力不足导致不敢批、行政审批互为前置、同类事项跨区域重复审批等。

  (四)其他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情况。

  二、基本要求

  (一)征集的问题线索仅限于市场准入领域的政策及措施,不包括市场准入环节发生的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包括:涉及的行业或领域、所属地区及部门、不合理限制或隐性壁垒的表现形式及不利影响,并尽可能详细地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三)为便于核实情况,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三、反映方式

  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公民或其他市场主体可通过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部门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形式,反映汕尾市各级政府部门在市场准入方面存在的问题(如来信来函请注明“汕尾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征集”字样)。对反映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和解决。

  四、查阅网址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203/t20220325_1320233.html?code=&state=123)》

  五、反馈渠道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部门电话:3393992

  电子邮箱:fgjggk@163.com

  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康平路发改大楼508室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体改财金和信用建设科

  六、处理回应

  (一)市发展改革局收集到市场主体反馈的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研究甄别,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属地管理原则在2个工作日发送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进行核查。

  (二)市有关部门接到问题线索后,应认真核查,属于本部门职责的,5个工作日内向市发展改革局回复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并及时整改到位;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2个工作日内向市发展改革局回复核查意见以及相关依据。

  (三)各县(市、区)接到问题线索后,应认真组织有关部门核查,属于本辖区管理范围的,10个工作日内向市发展改革局回复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并及时整改到位;不属于本辖区管理范围的,3个工作日内向市发展改革局回复核查意见以及相关依据。

  (四)市发展改革局接到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回复的处理结果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反馈问题线索的市场主体,并对处理结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提醒,形成闭环管理。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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