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汕尾市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征求公众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305号),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我市居民消费潜力,结合我市实际,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起草了《汕尾市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征求公众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政策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23年12月29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意见至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谢辉军
电话及传真:0660-3372248;0660-3372364
电子邮箱:shk2189@163.com
通讯地址:汕尾市城区公园路26号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16600),请在信封上注明“提振消费”字样
附件:汕尾市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征求公众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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