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准〈汕尾市教育局电教大楼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汕教函〔2017〕585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收悉。经研究并按规定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市教育局电教大楼已建设使用十多年,室内墙面、吊顶等出现不同程度破损,为改善电教大楼工作环境,同意你单位建设电教大楼修缮项目。项目编码:2017-441502-82-01-810951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修缮面积5982.43m2,其中:墙面翻新3771.68m2,吊顶面积2210.75m2。主要建设内容为墙面翻新、天花吊顶、更换地砖,拆除旧设施,及其它相应配套工程。
三、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估算320.5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解决。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粤办发[2013]20号文、粤发改投资函[2016]5401号文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项目建设要落实节能、环保、安全等相关政策和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和标准实施建设。
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见附表。
附件:项目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表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