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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宫前幼儿园、新时代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2022-11-30 10:00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发展和财政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2022-2023学年红海湾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伙食费、留园托管费的请示》(红发财函〔2022〕16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320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2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宫前幼儿园和新时代幼儿园的幼儿保育教育成本、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经研究,现就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宫前幼儿园、新时代幼儿园收费标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保教费收费标准按每生每月230元收取。

  二、伙食费根据实际需要在家长自愿的基础上按月预收,并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学期末(转退园幼儿在离园时)实行多退少补。

  三、以上收费标准自2022年秋季开学起执行,试行两年。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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