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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区大中华汕尾1号金宝城一期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
2021-12-13 12:05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深圳市大中华第一太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你司《关于大中华汕尾1号物业服务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8〕11号)、《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10〕1号)、《汕尾市物价局 汕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汕尾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汕价〔2013〕15号)等规定,经对汕尾市区大中华汕尾1号金宝城一期物业服务成本的监审,并综合考虑业主承受能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经研究,现就汕尾市区大中华汕尾1号金宝城一期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大中华汕尾1号金宝城一期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8元,此标准为最高限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二、以上收费已包含住宅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楼梯、大堂、电梯、二次供水服务、监控设备、彩(景)灯等用电费用和公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检测(验)费用,绿化、保安、保洁、环卫清洁费用(不含环卫部门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按法定产权建筑面积计收,并由你公司与业主(或用户)根据有关规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三、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你公司收取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应提供包括对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协助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安全防范、消防、交通的事项;物业装饰装修的安全性能、垃圾清运等基本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见附件)。

  四、你公司应在住宅小区显眼位置将前期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投诉电话等以公示牌形式进行公示,接受业主和社会监督,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汕尾市区大中华汕尾1号金宝城一期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docx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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