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2年,市发展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和2022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我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第一时间召开全市发改系统传达学习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组织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带领干部职工进一步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对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进行系统安排部署,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对标对表,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汕尾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思维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专题开展学习研讨;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广东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广东省学法考试系统、学习强国等学习载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学习贯彻活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强化《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著作学习,进一步浓厚学习氛围,推动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发展改革事业稳步前进,带头崇尚法律,带头维护法律权威,带动机关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要求,带头并督促班子成员每年书面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按要求每年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力落实。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严格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实施党组会议制度、局务会议制度,涉及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审批和大额资金开支等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依法实施重大价格决策听证等公众参与制度,在审批前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保障行业主管部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对于价费调整的建议权。依法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对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落实专家咨询论证。依法实施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将合法合规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局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制定的必经程序,2022年以来共审查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18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任汕尾市文宗律所律师担任局常年法律顾问,协同审查各类政策文件和合同协议97件,为我局依法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执法流程规定,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享有的各项权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全面应用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进行执法办案,实现执法办案全过程在线办理,在线监督。截至目前,我局线上平台办理行政检查案件总计14宗。严格规范执法案卷制作标准,强化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制度,完成全局25名行政执法人员全国统一执法证换发工作。全年聚焦粮食物资储备和流通、天然气管道安全检查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有效保障粮食和能源安全。
三是不断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将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并加强动态管理,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在广东政务服务网、部门官方网站公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并指定专人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动政务信息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严格执行依法履职报告制度,每年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依法履职工作情况。按时完成2件主办人大建议、4件主办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并获满意评价。及时回应群众监督,有效化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矛盾。2022年收到市政府热线交办26件、市政府通过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转办留言21件、依申请信息公开10件、市信访局转办70件,对群众咨询、投诉及信访人合理合法的诉求依法依规及时回应、妥善化解。2022全年,我局行政执法活动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积极参与汕尾市2022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发展。抓好机关内部普法宣传教育,强化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两个重点群体的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全面落实社会普法责任,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为核心,推动《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油气管道保护法》《节约能源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汕尾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进政务服务大厅、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通过开展普法讲座、法律知识培训、送法上门、网络有奖问答等活动,以点带面铺开法治宣传教育辐射范围,使价格管理、节能降耗、节粮减损、诚实重信等法律法规知识深入人心。2022年以来,共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十余场次,全力营造法治化发展环境,助力汕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推进法治建设“两个实施意见”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持续监测、不定期排查各地各部门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的行为,及时将排查线索上报省发改委处理,切实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
二是贯彻实施政府定价目录,严格执行政府定价范围。严格按照《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规定的定价项目、定价内容、定价范围和定价权限实施价格管理。严格定价程序,按规定依法履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确保政府定价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三是持续清理违法违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完善市县两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在局门户网站公布《汕尾市发展改革局关于修订更新汕尾市市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及时公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配合市委组织部起草《汕尾市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的实施方案》,完善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及时、规范、准确记录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以及未守信践诺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未达标等情况,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诚信行政水平,塑造公务员“模范守信、带头守信”的良好形象;推动汕尾市城区红十字会退出国家民政部的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消除对我市在全国城市信用排名形成的负面影响,举一反三加强我市政务诚信建设,提升政府诚信行政水平,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的良好形象,增强政府公信力。
五是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加强对“双公示”数据归集的校验、审核和跟踪,完善季度通报及评估工作机制。目前,“信用汕尾”平台归集涉企信用数据超过5453万条,其中基本信息占4307万条、红黑名单信息1024万条、信用承诺信息约44万条、各类行政管理信息超过76万条、水气信息1.5万条。自然人信息涵盖公积金、行政管理、红黑名单、荣誉奖励、公用事业费用信息等方面归集超过111万条。信用信息对接覆盖127个单位。
六是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出台《汕尾市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实施方案》,在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35个重点领域开展信用监管,全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行业监管机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我市市场主体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通过“信用汕尾”平台将首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共享给各地、各部门作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参考依据。加强对守信行为的倡导和褒扬,起草了《汕尾市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2版)》(征求意见稿),已上报市政府审定。健全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制定印发《汕尾市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工作指引》,协助修复失信记录102条。
七是加快“信用汕尾”平台优化升级。建成本地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系统,连通市工程建设审批系统、汕尾网上办事大厅及各县(市、区)网上办事大厅等6个本地行政业务系统,共享应用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归集各类信用信息数据约1500万条,为我市公共信用信息查询、信用监管、联合奖惩提供了数据和硬件支持。“信用汕尾”平台在2022年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建设观摩会中获评“地方特色平台网站”称号。
八是加快“信易+”场景应用建设。推动信用在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用”起来,形成示范效应,以点带面推广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成“信用+公共资源交易”场景建设,为投标评标分析提供参考;推动“信用+民情地图”建设,全面展示我市企业的信用状况,助力监管部门根据企业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加快信用“信用+金融”场景建设,提升中小企业融资便利度;推动“信用+办电”,以“企业信用报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方式代替产权证明,解决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产权证明的守信用电主体办理用电问题。
九是开展信用领域专项治理。规范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失信约束措施、信用服务机构和“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4项专项治理工作,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对我市14家“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主体、2家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企业逐一进行约谈,督促提醒其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相关监管部门发出监管提示函,完成治理工作闭环。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以来,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宣传创新性不够,普法形式和载体有待进一步拓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和省发展改革委的相关安排,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按照省、市相关部署,制定市发展改革局依法普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清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开展执法办案。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相关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性。
(三)落实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内审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协议合同签订以及重大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落实落细“免证办”事项,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严格执行定价范围和程序,依法制定调整价格。 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持续开展信用数据归集治理。加快“信用汕尾”平台互联互通。继续推进政务诚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