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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汕尾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023097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3-11-22 16:52 来源: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孙庆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分布式光伏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汕尾供电局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支持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政策,以促进清洁能源的发展,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并推动经济和生态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促进汕尾市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我市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支持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

  (一)市发展改革局制定了《汕尾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促进能源供应多元化清洁化,充分发挥汕尾市建设条件优越、太阳能资源禀赋得天独厚的特点,发掘本市光伏开发潜力,优化光伏项目布局,同时,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截至7月底,全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用户730户,装机容量4.17万千瓦,其中2021年至2023年接入525户,接入容量2.93万千瓦。

  同时,市发展改革局借鉴揭阳等兄弟城市的成功经验,拟在我市实施汕尾市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特许经营项目,通过TOT+BOT模式,盘活全市公共机构屋顶闲置资源,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市发展改革局委托编制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经初步踏勘,全市可利用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面积约131万平方米,初拟装机容量262MW,目前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批复,拟于近期启动公开招标,选定项目特许经营企业。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出台了《汕尾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汕尾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年)》等政策措施。一是优化城市建筑用能结构,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因地制宜推动太阳能集热、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新建公共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推动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有序发展,屋顶面积较大、光伏应用条件良好的工业建筑,优先新建或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二是推进分布式光伏在低碳农房建设中的应用。鼓励农房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条件具备的农村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引进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农村屋顶结合的户用光伏等光伏项目,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是推动分布式光伏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的应用。大力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在绿色化改造项目基本内容改造完成后结合实施条件增加外墙保温、电能分配、光伏应用等绿色化改造内容,推动分布式光伏的发展。

  (三)汕尾供电局制定出台了《汕尾供电局推进分布式光伏结算“一次都不跑”工作方案》和《汕尾供电局 2022 年分布式光伏管理提升工作方案》,全力做好推广分布式光伏微信账单和推进分布式光伏结算“一次都不跑”,进一步提升光伏产业供电服务水平。自方案印发以来,汕尾供电局不断提升内部业务水平,积极为分布式光伏用户提供更简便、高效、及时的服务,开通居民分布式光伏用户代开发票服务、微信账单确认结算信息等,实现居民分布式光伏用户结算“一次都不跑”。为充分发挥分布式光伏在推进我市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汕尾供电局以屋顶分布式光伏为分析对象,开展了2022-2025年屋顶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专项规划年度修编工作,推动汕尾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有序、高质量发展,确保分布式光伏“应接尽接”。汕尾供电局主动对接市发展改革局、工信局,全面摸查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及工商业厂房的建筑面积,联合各区县供电局组织基层供电所摸排出可开发屋顶资源及可建设规模。结合电源投产和网架建设时序,以分布式光伏在县域范围内就地消纳为原则,分层、分级分析整县、整片的分布式电源消纳能力。预计2025年全市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为102万千瓦,其中城区区域30万千瓦、红海湾区域为3万千瓦、陆丰市为34万千瓦、海丰县为32万千瓦、陆河县为3万千瓦。2023-2025年汕尾市分布式光伏可开发规模将达到48.3兆瓦,在本市县110千伏供电片区均可全额消纳。

  (四)海丰县政府优化项目备案、并网流程、加快推进电网建设,推动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2020年以来备案分布式光伏项目34个,装机容量约11MW;陆丰市政府巩固提升电网消纳能力,有序推进光伏项目建设,作为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对促进能源转型、保障电力供应、降低用电成本具有重要意义,截至今年4月底,报装分布式光伏用户105户,约4.5MW。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汕尾供电局将通过建设新型配电网、新型储能、新型负荷管理系统等打造智能配电网,强化电网的调节能力,持续提高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同时,推动广东电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汕尾市汇能公司合作投资汕尾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为汕尾市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夯实基础。海丰县政府将做好光伏政策宣传解读,鼓励具备条件的居民建设光伏,同时保障分布式光伏电网接入,加强光伏产业安全监管,坚持光伏产业的科学有序和健康发展。市发展改革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汕尾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在有条件的地区,结合本地区规划发展、生态保护、土地条件、消纳条件等实际情况探索发展分布式光伏项目,打造农村清洁能源试点示范。同时,加快推进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特许经营项目实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特许经营主体,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以及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共同做好汕尾市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特许经营项目全程监督管理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的关心支持!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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