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昂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工业园光伏项目建设,助力汕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汕尾市高新区,市工信局,汕尾供电局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针对性地引进高质量企业入住工业园
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支持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政策,以促进清洁能源的发展,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并推动经济和生态可持续发展。市发展改革局制定出台了《汕尾市优先发展产业目录(2019版)》,明确支持电力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入驻汕尾,同时,根据市领导带头招商工作机制,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先进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产业招商专职小组,积极招引先进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落户汕尾。我市充分发挥资源禀赋优势,围绕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链条“建链、强链、延链、补链”,打造陆丰海工装备制造基地,目前该产业园区已入驻中广核新能源、明阳智能、中天海缆、天能重工、长风等多家行业龙头企业,总投资将超过100亿元,2022年累计完成产值132.33亿元。
省生态环境厅于近期印发了《广东省碳交易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3-2030年)》,我局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按照既定工作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宣传引导,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关于加大汕尾市发展光伏政策的支持力度
(一)市发展改革局制定出台了《汕尾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促进能源供应多元化清洁化,充分发挥汕尾市建设条件优越、太阳能资源禀赋得天独厚的特点,发掘本市光伏开发潜力,优化光伏项目布局,同时,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截至7月底,全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用户730户,装机容量4.17万千瓦,其中2021年至2023年接入525户,接入容量2.93万千瓦。同时,市发展改革局借鉴揭阳等兄弟城市的成功经验,拟在我市实施汕尾市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特许经营项目,通过TOT+BOT模式,盘活全市公共机构屋顶闲置资源,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市发展改革局委托编制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经初步踏勘,全市可利用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面积约131万平方米,初拟装机容量262MW,目前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批复,拟于近期启动公开招标,选定项目特许经营企业。
(二)汕尾供电局制定出台了《汕尾供电局推进分布式光伏结算“一次都不跑”工作方案》和《汕尾供电局2022年分布式光伏管理提升工作方案》,全力做好推广分布式光伏微信账单和推进分布式光伏结算“一次都不跑”,进一步提升光伏产业供电服务水平。自方案印发以来,汕尾供电局不断提升内部业务水平,积极为分布式光伏用户提供更简便、高效、及时的服务,开通居民分布式光伏用户代开发票服务、微信账单确认结算信息等,实现居民分布式光伏用户结算“一次都不跑”。为充分发挥分布式光伏在推进我市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汕尾供电局以屋顶分布式光伏为分析对象,开展了2022-2025年屋顶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专项规划年度修编工作,推动汕尾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安全有序、高质量发展,确保分布式光伏“应接尽接”。汕尾供电局主动对接市发展改革局、工信局,全面摸查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及工商业厂房的建筑面积,联合各区县供电局组织基层供电所摸排出可开发屋顶资源及可建设规模。结合电源投产和网架建设时序,以分布式光伏在县域范围内就地消纳为原则,分层、分级分析整县、整片的分布式电源消纳能力。预计2025年全市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为102万千瓦,其中城区区域30万千瓦、红海湾区域为3万千瓦、陆丰市为34万千瓦、海丰县为32万千瓦、陆河县为3万千瓦。2023-2025年汕尾市分布式光伏可开发规模将达到48.3兆瓦,在本市县110千伏供电片区均可全额消纳。
(三)海丰县政府优化项目备案、并网流程、加快推进电网建设,推动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2020年以来备案分布式光伏项目34个,装机容量约11MW;陆丰市政府巩固提升电网消纳能力,有序推进光伏项目建设,作为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对促进能源转型、保障电力供应、降低用电成本具有重要意义,截至今年4月底,报装分布式光伏用户105户,约4.5MW;陆河县政府积极推动工业园区光伏建设,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目前,陆河高新区内共备案建成1宗光伏项目,总面积2200平方米,总容量365.11kW。
三、关于支持打造“零碳”园区
市发展改革局制定出台了《汕尾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开展绿色低碳试点示范,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生态链形成可复制的样板工程,到2025年,拟在全市创建5个低碳示范园区。
下来,海丰县政府将做好光伏政策宣传解读,鼓励具备条件的居民建设光伏,同时保障分布式光伏电网接入,加强光伏产业安全监管,坚持光伏产业的科学有序和健康发展。陆河县政府将统筹协调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谋划整园光伏建设,做好宣传引导及政策解读,为工业园区光伏项目提供便捷服务,并对工业园区相关配套设施进行优化,以满足园区远期发展及光伏规划需求,从而推进工业园区光伏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汕尾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在有条件的地区,结合本地区规划发展、生态保护、土地条件、消纳条件等实际情况探索发展分布式光伏项目,打造农村清洁能源试点示范。同时,加快推进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特许经营项目实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特许经营主体,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会同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以及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共同做好汕尾市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特许经营项目全程监督管理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的关心支持!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