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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好粮食库存大清查普查阶段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9-06-03 11:45 来源: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各县(市、区)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协调机制办公室,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
    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普查阶段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粤粮监〔2019〕120号),就全国大清查办对我省大清查普查工作中的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从通报情况看,我市大清查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也存在个别普查组对大清查业务的理解还不到位,在整理资料方面存在注重纸质工作底稿的填写,忽视同步展开大清查软件的数据录入,导致在大清查软件上反映到该组工作进度缓慢,并受到了全国大清查办的通报批评。
    按照国家的工作部署,我市当前处于大清查普查攻坚阶段,接着5月底至6月底还要迎接国家、省的抽查,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现根据全国大清查办的通报和省大清查协调机构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认真细致,对国家通报的有关问题迅速整改
    各普查组要普查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粤粮监〔2019〕120号文件精神;对通报中被点名批评的我市个别普查组,组长要带好头,带领普查组全体人员立即整改,继续咬定目标、鼓足干劲,不松懈不泄气,注意各方面工作平衡开展。其他普查组也要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查漏补缺。大家齐心协力,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普查工作。
    二、从严从实,对大清查各阶段工作进行全面梳理
    普查阶段承前启后,普查结果代表市政府大清查工作成果,经过国家联合抽查组抽查验证后最终上报国务院。各普查组、各单位、各企业要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根据省大清查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调度督导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两个指导意见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粤粮监〔2019〕109号)要求,进一步落实“失职渎职必追责、履职尽责可免责”要求,抓好当前各项工作。各普查组要在5月28日前完成普查工作任务,普查工作总结报告要经普查组组长签字,并把普查工作总结、工作底稿(纸质)及普查有关凭证移交给市大清查办;市大清查办将在5月底前,根据国家、省和市级大清查有关工作方案,以及《关于印发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重点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粮发〔2019〕47号)要求对前期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重点关注政策通知落实情况、企业自查报告备案,质量扦样送检、不扦样或暂缓扦样申请、熏蒸作业备案、问题整改台账及落实、责任书签订等环节问题,提前收集、整理、归纳大清查有关工作台账,以便做好总结收尾工作。
    三、科学统筹,认真做好市级普查工作总结
    市大清查办将统筹安排好时间进度,认真做好普查工作总结,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请党政领导对大清查工作作指示提要求,确保在月底前完成普查工作(数据录入)。市级普查工作报告由各部门单位联签、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 




汕尾市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工作
部门间联席会议办公室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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