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等级粮库”评定管理指导意见修订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发展和财政局,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市军供粮油配送服务中心:
现将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等级粮库”评定管理指导意见(修订版)>的通知》(粤粮仓〔2020〕7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加快“等级粮库”建设,推动我市粮食管理工作升级提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4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等级粮库”评定管理指导意见(修订版)》的通知
粤粮仓〔2020〕77号
各地级以上市粮食和储备局、深圳、阳江、茂名市发展改革委(局),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等级粮库”评定工作,结合2019年全省“等级粮库”评定工作成果,我局对《广东省“等级粮库”评定管理指导意见(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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