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明确各参与方责任,规范储备冻猪肉收储、管理、轮换、动用、监督检查等活动,确保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市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汕尾市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汕尾市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汕府〔2021〕53号),现就《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之日起30日内通过致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市发展和改革局。
望积极参与,并感谢支持!
联系人:徐晓武,联系电话:0660-3603951;邮寄地址:汕尾市城区公园路26号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16600);电子邮箱:fglstk@163.com。
附件2关于《汕尾市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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