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汕尾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级储备粮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局会同相关部门对2009年印发实施的《汕尾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汕尾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glstk@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公园路26号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调控科(邮编:51660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汕尾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修订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
附件1: 汕尾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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