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汕尾市市级储备粮代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省级储备粮代储管理实施细则》《汕尾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汕尾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汕尾市市级储备粮代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建言献策。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9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
1.书面信函:邮寄至汕尾市城区康平路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调控科,邮政编码516600,联系电话0660-3603951。
2.电子邮件:邮件发至fglstk@163.com。
特此通告。
附件:汕尾市市级储备粮代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9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