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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汕尾市政协第八届三次会议第2024086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4-08-31 11:18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朱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市“以竹代塑”产业体系的建议》(第2024086号)收悉。经综合陆丰市、海丰县、陆河县人民政府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制定出台了《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促进“以竹代塑”产业的发展,减少对塑料制品的依赖,并推动经济和生态可持续发展。汕尾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优越,气候、地理条件适宜竹子生长,具有培育“以竹代塑”产业的天然优势。如陆河县地处粤东沿海与兴梅山区结合部,辖区内多为山地,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均气温21.5℃,属于适宜竹子生长地,辖区总共有竹林1144.18公顷,425.47万株,其中公益林有553.85公顷,215.04万株,商品林有590.33公顷,210.43万株。陆河县有一定的竹林保有量,可保障“以竹代塑”产业原材料供给汕尾地区,区位上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和沿海经济带衔接处,发展“以竹代塑”产业体系有区位优势,相关产品可供给粤港澳大湾区消费地,可大力发展竹产品产业,打造生态优质产品。

      目前,竹林种植虽在陆河、陆丰等山地分布较多的区域具有较强的产业种植和发展前景优势,但受人才、资金、技术、运输成本等因素制约,我市“以竹代塑”产业基础较为薄弱,市场竞争力不足,暂未有规模性的竹产品生产制造企业。

       二、下一步措施

       竹子作为速生、可降解的生物质材料,是塑料的重要替代品,为减少塑料污染提供了有效解决途径。同时,竹林还具有固碳能力突出、资源丰富可再生、产品性能优良等多种优势,发展“以竹代塑”,通过开发创新竹制品替代塑料制品,不但有助于减少塑料污染、减少碳排放,还能促进绿色消费、推动产业发展,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下来,我市将深入贯彻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落实《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有关工作要求,一是因地制宜制定竹产品产业发展的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引导相关产业规范有序发展;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资金支持,统筹谋划“以竹代塑”重大平台、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债券等政策资金支持,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政策资金保障;三是加大力度招引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效应,吸引相关企业来汕投资发展,培育形成我市产业链条,实现“以竹代塑”产业规模化发展;四是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符合“以竹代塑”产业特色的金融产品,为行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保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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