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永彬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和推进出租车置换新能源汽车的建议》(城建交通环保类第2023035)收悉。经综合市交通局、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政策要求,多措并举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落地见效。截至2023年6月底,我市共建成充电站185座,充电桩1312个,其中2022年推动新建充电站47座、充电桩304个,超额完成省下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一是明确建设目标,协同推进建设。市发展改革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统筹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新建居民小区、新建公共建筑、新建社会公共停车场,应按各自要求配建或预留充电设施。市住建局印发《关于进一步配合做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汕建房〔2022〕34号),落实各县(市、区)推进充电桩进小区,全力配合做好物业协调等工作。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全面布局充电桩建设。推动汕尾供电局继续加大充电桩投资计划,拓展充电桩的布点,适度超前布局农村充电桩建设,目前已完成了全市54个镇街的充电站建设全覆盖,有效满足乡镇新能源车车主的充电需求。推动汕尾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汕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汕尾供电局合作,推行停车-充电一体化服务模式,2022年完成市区奎山河、街心绿地等5个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桩,进一步解决中心区域电动汽车无法就近充电的难题。
三是积极争取资金补贴,加强项目建设保障。市发展改革局印发《关于报送2022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情况的通知》,明确对全市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标准,争取上级发改部门支持,2019至2021年共下达了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544.3万元,2022年下达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495万元。
四是加强公益宣传,强化安全使用意识。聚焦新能源电动车存放、充电桩使用安全等方面,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使用、安全存放等相关方面的科学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制作一批有亲和力、感染力的公益广告,不间断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节目中刊播。组织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推送新能源汽车安全相关公益宣传,鼓励自媒体用通俗易懂表现形式开展科普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使用的知识水平和安全意识,积极消除安全隐患,有力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下来,我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密切配合,协同发力,统筹制定区域内充电设施建设支持政策,研究解决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问题,促进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序衔接,促进我市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快速发展。
二、关于推进出租车置换新能源汽车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出租车、网约车领域的推广力度,鼓励出租车、网约车企业在新增和更新车辆时投入新能源汽车。目前,我市核发营运证件的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共279辆,其中纯电动新能源汽车208辆,占比74.55%。2021年以来,我市新增和更新出租车、网约车中,投入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96%。
为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运输市场秩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强化日常巡查执法,每年开展出租车领域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支持正规出租车公司良性发展。近期,结合建设旅游城市工作,进一步强化节假日专项执法,以客流相对集中、非法营运多发的埔边高速出入口、火车站周边、金町湾等作为重点整治区域,采取巡查和驻点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出租车拒载、议价、不打表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向社会广泛公布交通运输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和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维护出租车运输市场秩序。2022年以来(截止 6月25日),共查处小汽车非法营运案件 440 宗。
下来,我市将根据国家、省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在企业申请新增或更新出租车、网约车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出租车行业的应用,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绿色低碳健康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