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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汕尾市第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3-11-22 16:45 来源: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机构: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打印

罗国辉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我县进行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建议》收悉。经综合陆河县政府,市统计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12月,省发展改革委委组织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工作,市发展改革局会同陆河县政府积极争取,陆河县成功申报成为广东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第一批试点地区,并于今年8月15日在广东省全国生态日活动上获得省发展改革委授牌。陆河县编制了《陆河县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4年)》,率先开展先行探索和试点示范。今年7月8日至9日,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中,我市积极响应省发展改革委的号召,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陆河县政府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参加展览展示和推介活动,获得了省发展改革委的表扬。

  (一)关于提供政策支持,加强工作指导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2〕30号)精神,加快建立健全我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市发展改革局研究起草了《汕尾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上报市委深化改革委员会审定,待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建立健全我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以及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制定,有助于切实加快建立健全我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加快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政策制度体系,推动形成具有汕尾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为建设美丽汕尾提供重要支撑。

  市生态环境局强化与深圳市合作,积极推进与深圳市建立碳普惠工作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健全我市碳普惠机制建设。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强化组织领导,印发实施《汕尾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起草《汕尾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草案)》,细化工作要求和程序,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规范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加强案件筛查力度,组织开展案件筛查核查工作,强化对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的业务指导,总结上年度两宗损害赔偿案件的实践经验,加大加深筛查范围和力度、案件跟踪力度,推动案件实践。目前在跟踪案件两宗,均处于进一步调查阶段。

  (二)关于加大资金扶持,设立专项资金。

  陆河县属省的生态发展区和水源保护地,为加大对该地区的经济扶持力度,保证县域基本支出和生态发展的需要,我市积极向省财政厅反映陆河县生态发展的难题和资金困难,要求省加大对该地区的财力补助,2022年陆河县得到省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比2021年增加了1274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市自然资源局将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的沟通对接,继续配合开展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相关工作,协助提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中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相关资料数据。市水务局将配合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摸清水资源分布、保护和开发利用等底数,持续开展用水统计调查,全面及时掌握全市各区域和各行业用水情况,结合水资源有偿使用情况,为水资源价值核算提供参考依据。市林业局将将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推进林业“碳普惠”工作。邀请专家开展林业“碳普惠”业务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到已开展林业“碳普惠”工作先进地区学习经验,积极探索开展“碳普惠”项目方法路径。积极主动对接省、市有关部门,及时了解掌握林业“碳普惠”有关政策规定,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及早顺利开展碳普惠工作。结合汕尾实际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碳普惠机制,认真探索开展林业碳交易,强力推进“碳普惠”项目工作。市发展改革局将切实履行统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职责,贯彻落实《汕尾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加强对陆河县工作指导,助力陆河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的关心支持!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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