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含驻汕)各单位,各市属企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尾市财政局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汕尾市国资委 汕尾市金融工作局
汕尾市税务局 人行汕尾市中心支行 汕尾银保监分局
2020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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