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汕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是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关于促进粤东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粤东地区实现“五年大变化”的指导意见》的重要时期。编制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于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实现“十年大发展”目标,加快融入珠三角打造粤东地区通向珠三角桥头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根据《中共汕尾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制定的,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依据,是指导“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第一节发展基础
“十一五”时期是汕尾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西靠、东联、北拓、南优”的发展战略和“八大工程”,大力推进“三基地三经济带”建设,成功克服自然灾害不利影响,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确立“四推进一保持”工作主线,落实“五补”、“四再”工作措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实现基本“砍尾”目标,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为“十二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经济增长速度不断加快,运行质量明显提升,发展实力显著增强。全市生产总值从2005年的205.7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470亿元,年均增长16.9%;人均生产总值由2005年的7419元提高到2010年15953元,年均增长15.4%;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由2005年的7.09亿元增至2010年的26.23亿元,年均增长29.9%,实现经济提速翻番目标。
——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现代农业快速发展,农业总产值从2005年89.7亿元增至2010年126.8亿元,年均增长5.1%。工业增势强劲,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工业增加值从2005年的70.49亿元增至2010年186.56亿元,年均增长23.0%。商贸旅游业等第三产业不断壮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005年的130亿元增至2010年的352.06亿元,年均增长22.0%。三次产业结构由2005年的24 ∶ 39.7 ∶ 36.3调整到2010年的16.4 ∶ 46.5 ∶ 37.1。
——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进程加快,中心城市龙头作用不断凸显,城市功能逐步完善,城市形象不断提升。2006-2010年,全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76亿元。新(改)建公路1608公里,完成农村硬底化公路1139.3公里,厦深铁路汕尾段的开工建设,填补汕尾铁路空白,汕尾已逐步成为区域交通枢纽城市。汕尾电厂一期1、2号机组建成发电,3号机组建成试运行,华润海丰电厂、陆丰核电站获得国家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电力能源基地初具雏形。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布局、土地利用、环保“四规合一”。2010年城镇化水平为57%,中心市区面积也已从建市初的4平方公里扩展为21平方公里。汕尾已逐步从一个边陲小镇发展成为初具规模、充满活力的美丽滨海城市。
——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百里海堤爱海工程和荒山绿化等“五大生态安全工程”,严把节能减排关,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十一五”期间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10%,圆满完成节能任务。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达到省下达的控制目标。
——社会民生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逐年改善,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事业不断进步,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幸福指数不断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3843元增至2010年的6315元,年均增长10.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5年的8311元增至2010年的13916元,年均增长10.9%。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从2005年的35.36%增至2010年83.19%。专利申请量从2005年160件增至2010年的294件,增幅83.75%,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突破。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实现突破,出台了《汕尾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形成了具有汕尾特色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系。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政府职能不断转变,执政能力明显增强。文化体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富县强镇事权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财政税收、金融保险和要素市场等领域的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对外开放水平稳步提高,外向型经济稳步发展,深汕合作形成新亮点,一批重大项目相继落户。五年累计全市吸收外商直接投资11.85亿美元。外贸出口总额由2005年的6.42亿美元增至2010年的11.1亿美元,年均增长11.6%。
——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民主政治建设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和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扎实开展,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我市被评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最喜爱的休闲城市、全省双拥模范城。陆河县被评为中国青梅之乡、中国建筑装饰之乡、中国农村水电之乡。
第二节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呈现复杂、多变的特点,新一轮科技革命、全球产业调整、资源环境硬约束和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调整四大倒逼机制,形成了挑战与机遇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的发展环境。
(一)发展机遇
——世界经济逐步复苏,有利于改善我市发展的外部环境。世界经济开始摆脱金融危机不利影响,进入恢复性增长阶段。为应对气候变化,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已成全球共识,并成为未来竞争焦点,形成转型升级倒逼机制,为我市加快产业调整、提升产业层次带来新的机遇。
——国家和省部署新一轮发展战略,有利于我市拓展发展空间。我国仍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的快速推进期和居民消费结构的快速升级期,同时改善民生、调整优化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成为中央“十二五”期间的战略重点,巨大的需求潜力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持续动力,引领产业转型、促进效益提升,有利于推动我市经济加快进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轨道。国家部署新一轮沿海区域发展战略,珠三角区域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我市被列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海峡西岸经济区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上升为省级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我市在全国、全省区域经济发展格局中的地位。广东经济发展和生产力布局重心将进一步向沿海地区倾斜,作为广东沿海产业带和广东海洋经济发展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汕尾沿海开发将进入全面发展的大好时期。
——我市融入珠三角参与分工合作的区位优势更加明显。未来几年,我市将有4条以上高速公路对接全国高速公路网。我市将形成西连珠三角、东通海峡西岸经济区、北达天津的高速公路交通圈。随着厦深铁路、广州至汕尾、龙川至汕尾等三条铁路的规划建设,我市有望成为连接京广铁路、京九铁路、东南沿海铁路等三大铁路通道的交汇点和重要节点,成为区域交通枢纽城市。“十二五”期间我市交通将全面改善,全面融入珠三角参与分工合作的区位优势更加明显,汕尾的发展将迎来新的机遇、跃上新的台阶。
(二)面临的挑战
——区域竞争压力极大。“十二五”时期,合作虽然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潮流,但激烈的竞争却在更广泛的领域开展。各地竞争突出表现在产业平台建设、招商引资、港口开发等方面。我市虽然居于珠三角东岸第一腹地、产业外溢第一圈层、海岸线第一东延线、产业转移第一门户的重要地位,由于种种原因,优势的发挥受到制约。
——产业优化任务艰巨。我市产业层次总体偏低,一产业发展不精,二产业发展不强,三产业发展不优,科技创新能力和新兴支柱产业不足,未来五年调整结构实现转型发展的要求日趋紧迫。
——绿色发展任务艰巨。“十二五”期间,我市在建设广东省电力能源基地的同时,能耗和排放将增多。为适应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以及我市自身环境保护的需要,节能减排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对我市产业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出了更高要求。
——社会发展任务艰巨。人均GDP超过2000美元,进入社会矛盾凸显期。改革攻坚阶段触及深层次的利益调整,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明显增大,利益协调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难度较大,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剧,社会管理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第二章 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主题,以“转变方式、共享和谐”为主线,以“十年大发展”为目标,深入实施“深汕合作、海岸经济、宜居城乡、民生为本”四大战略,推进“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幸福汕尾”,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城乡生态宜居、交通基础完善、社会繁荣和谐、人民安居乐业”,打造“活力、人文、和谐、清新”的宜居宜业宜憩现代化滨海城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第二节发展原则
——坚持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原则。紧紧抓住实施《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海西经济区发展战略和加快粤东地区发展等重大历史机遇,坚定不移地把加快发展作为我市第一要务。把握发展首先是发展经济,紧紧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始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坚持正确的发展思路不动摇,努力形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局面。
——坚持转变方式科学发展原则。把自主创新、产业集聚和结构调整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首要任务,加快构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体系,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我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把握发展必须是又好又快发展,坚持“好”字当头,好中求快,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坚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原则。以加快推动形成主体功能区为重要载体,主动引导经济、人口、资源和生态合理布局,促进空间科学开发和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产业发展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社会保障一体化和基层政权建设一体化,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努力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原则。把改革开放作为转型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把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作为“十二五”发展的主要动力,把创新贯穿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坚持内生型经济和外向型经济并重的方针,不断提高市域经济外向度,增强全市经济的区域经济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坚持生态环保绿色发展原则。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电、节材为重点,从源头防治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探索绿色低碳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城乡建设模式,倡导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增长,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坚持改善民生和谐发展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民生贯穿于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初步建成普惠型社会,实现发展成果惠及人民,不断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提高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程度;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加强正确舆论引导,营造健康和谐的舆论氛围,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依法进行社会治理,保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三节发展战略
——深汕合作战略。按照“加快融入珠三角,打造粤东地区通向珠三角桥头堡”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全面融入珠三角,在思想观念、体制环境、交通基础设施、产业领域、市场体系和生态利益共享等方面,加快与珠三角地区对接,以深汕特别合作区为重要平台,以“创新发展,先行先试”为核心,以高端园区、生态园区、创新园区为目标,努力把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成为全国区域合作示范区、先进产业聚集区和创新型生态型新城区。
——海岸经济发展战略。以我省被列为国家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为契机,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丰富、海岸线长的优势,以实现海岸线资源效益最大化为主线,以海岸经济集聚发展为方向,以港口、铁路、公路网络建设为基础,以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为手段,大力发展临港工业、港口物流、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以及新兴海洋产业,加快建设现代海岸经济产业体系,形成汕尾特色的现代海岸线经济,实现蓝色崛起。
——宜居城乡战略。以“宜居之城、品质之都”为总目标,以“海在城中、城在山间”为主线,加快推进统筹宜居城乡建设规划。加快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向高能效、低能耗、少排放的绿色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城乡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打造“活力、人文、和谐、清新”的宜居宜业宜憩现代化滨海城市。
——民生为本战略。把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着眼于富民、惠民、安民,把民生为本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民生活殷实体面。通过建设幸福汕尾,切实改善民生,彰显社会公平正义,以此推进发展、激发活力、凝聚民心,使幸福汕尾成为我市的独特魅力和核心内涵。
第四节发展目标
——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7%,2015年达到1000亿元以上,人均GDP达到3.4万元左右(约5000美元);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明显优化,全市三次产业结构形成二三一格局,第三产业比重超过39%;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7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3%;单位GDP能耗达到省下达标准。
——城乡生态宜居。形成“中心牵引,多点联动”的点轴推进的城镇发展格局。继续实施“碧水蓝天工程”,森林覆盖率达到52%以上,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7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5%以上。建立起与可持续发展要求基本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建设保障体系和循环经济促进体系,清新汕尾建设取得成效,宜居城乡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节能减排力度进一步加大,全面完成省定预期目标。
——交通基础完善。现代交通运输网络进一步完善。厦深铁路汕尾段建成通车,加快推进广州至汕尾铁路、龙川至汕尾铁路规划建设,争取早日与京广、京九铁路接轨。潮州至东莞、深圳至汕尾、天津至汕尾、河源至汕尾等4条高速公路贯穿全境。2015年底,全市公路通车里程53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74.1公里;铁路总里程182公里;港口年吞吐能力1000万吨。
——社会繁荣和谐。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意识全面确立,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有较大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6%,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建立较为完善的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开放步伐显著加快,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跨上新台阶,市民的思想道德、综合素质和民主法制意识有较大提高;社会安全保障有力,应对公共危机的应急机制较为健全。
——人民安居乐业。“十二五”期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2%和11%;5年新增就业岗位25万个,城镇调查失业率在4%以内,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6万人。收入分配更加合理,社会就业更加充分,人民生活更加富裕,人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人民安居乐业。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8‰以内。“十二五”期末,居民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8岁,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65%(五普口径)。
到2020年,全市人均GDP比2015年翻一番,全面融入珠三角,经济社会发展步入科学发展轨道,全市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根据要素集聚、土地集约、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空间开发原则,调整优化区域空间格局,实现空间集约与协调发展。通过积极推进人口向中心市区、县城和中心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新区社区集中,推动要素集中发展;通过资源空间配置,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促进土地集约发展;依托优势,集约开发,错位发展,功能互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根据空间单元的自然生态保护价值和发展潜力,按照重点开发区域、生态发展区域、禁止开发区域要求,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逐步形成主体功能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开发格局。
——重点开发区域。具有极高经济社会开发需求、环境容量大、生态环境约束较低、适宜进行大规模产业开发和城镇建设的区域,主要包括汕尾市城区、陆丰市的城市规划区和海丰县城。功能定位为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区域,成为全省重要的经济增长极、现代产业基地、人口集聚区。注重耕地资源保护,减少重点开发对资源环境的破坏。
——生态发展区域。具有较高的自然生态保护价值区域,主要包括陆河县全部,海丰县和陆丰市山区地带。功能定位为保障农产品和生态产品供给的重要地区、生态产业在产业结构中居于主体地位的发展地区。实行优先保护、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提供主要农产品等能力,因地制宜发展本区域可承载的特色产业。
——禁止开发区域。具有极高的自然生态保护价值和历史文化保护价值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自然历史文化遗迹等陆域区域以及海洋自然保护区、珍稀濒危生物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等。这类区域,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
以“地理集中、产业集群、功能集成、资源集约”为导向,全力打造 “一核辐射、双轴驱动、多区集聚”的产业空间布局,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的总体发展格局。逐步形成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海岸经济发展带、324国道沿线工业经济带和重大产业集聚区。
——工业发展方向。构筑南部沿海基础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带、中部先进制造业和传统优势工业带、北部生态工业带。
——服务业发展方向。在核心圈着力建设汕尾中央商务区(CBD);在拓展圈重点打造科技创新核心区、临港现代物流区、滨海旅游发展区、现代商贸区等四大“外拓型”功能区。
——农业发展方向。南部沿海蓝色产业带、中部平原米袋子和菜篮子产业带、北部绿色产业带为主要支撑,构筑与生态环境相适应的空间布局体系。
通过努力,使市城区成为高端产业创新区、宜居城市后起新秀;使海丰县成为产业转移升级先行区、县域经济排头兵;使陆丰市成为临港工业集聚区、跨越发展新兴市;使陆河县成为生态发展保障区、绿色崛起新山城;使红海湾开发区成为海岸经济发展区、运动休闲新乐土;使华侨管理区成为特色产业优化区、稳定发展新侨区。与此同时,通过与深圳市的通力合作,努力使深汕特别合作区成为高端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新引擎、区域协调发展创新示范区。
把深汕特别合作区作为我市承接产业转移、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平台,引领辐射四个经济开发区和各类专业镇产业集聚区发展,不断提高各类园区的产业集聚功能、城市新区功能。
科学编制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规划,完善各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促进规划同筹。建立健全合作区的管理机构,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办好用地手续,推进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合作区与高速公路出口周边、铁路站点、港口港区对接,实现合作区交通同网,提高产业配套和综合承载能力。引导合作区按照产业规划定位,加强工业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加大工业招商引资力度,拓宽招商引资领域。力争有一批事关全局、意义深远、带动辐射作用强的项目落户合作区,通过功能配套和产业链条延伸,形成引进一个,带来一批的良性循环效应,把合作区打造成为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经济辐射的前沿阵地和开放平台。
科学定位合作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用足用活土地、财税、金融等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工业企业向合作区集中、生产要素向重点产业集中、同类产品和相关产业向合作区的功能专业区集中,引导特色产业向特色工业园区集聚。引导合作区及各工业园区按照产业规划定位,积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形成一批主导产业、主导产品,实现合作区和各工业园区的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和互补发展,不断做大做强经济规模。加强海丰、城区及各县(市、区)与合作区的交通、管网、产业对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衔接合作区的产业辐射,做大合作效应。
——深汕特别合作区。以“创新发展,先行先试”为核心,以高端园区、生态园区、创新园区为目标,按照“近期建园,中期为区,远期为城”的发展思路,创建全省乃至全国区域合作创新示范区、先进产业聚集园区、创新型生态型新城区。近期(至2012年)以13.08平方公里的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作为合作区的启动区。中期(至2015年)全面开展合作区的实质性开发建设,至2015年,工业产值达到600亿元。远期(至2020年)将开发建设规模拓展到463平方公里的合作区。形成“一心、二轴、四片”的空间结构。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临港工业、港口物流和滨海旅游业。服务建设好汕尾电厂,打造重要能源生产基地;推进汕尾新港区建设,大力发展船舶修造、精细化工等临港工业和物流园区;配套完善南澳半岛旅游业,逐步开发田寮湖旅游项目、东洲湖东澳、石鼓山滨海旅游等资源,发展滨海旅游业。
——海丰经济开发区。利用周边专业镇集聚的优势,做大做强纺织服装、纸品包装、电子电器等主导产业。进一步拓展园区发展能力,以园区为载体,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业项目。坚持商、贸、住并举,建设成为一个基础设施齐全,生产技术水平高,管理水平先进,经济辐射能力强的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
——东海经济开发区。以建设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吸引外资集中区和循环经济示范区为目标,做大做强珠宝加工、食品制造、纺织服装等主导产业,拓展电器机械等先进制造业,提高区域服务的专业化、规模化程度。
——星都经济开发区。大力发展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打造成为汕尾重要的工业基地。
——陆河新河工业园区。结合陆河生态文明县建设的实际需要,园区应发展污染少、低能耗的特色产业,主要包括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建筑材料、家用电器、机械制造等产业。
——专业镇产业集聚区。依托已有的海丰公平、可塘,陆丰碣石、东海、甲子和陆河东坑等6个广东省专业技术创新试点镇,形成服装、珠宝、圣诞品、海马养殖与加工、家具配件和青梅种植与加工为特色的产业集群区,以及金银首饰加工、毛织、鞋业、鲍鱼及牡蛎养殖加工为特色的10个市级技术创新试点镇,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在周边区域延伸产业链,培育更多的专业镇,并带动各专业镇连片和联动发展,不断提高产业集群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以列入省现代产业500强和市现代产业50强项目为引领,加快建设电力能源、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旅游休闲、现代农业、现代物流六大产业基地,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注重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按照集群化、集约化、协调化的要求,积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按照分段跨越、做大总量的原则,加快临港工业发展。以自主创新为中心环节,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推进电力能源、石油化工、船舶修造等临港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不断壮大临港工业规模。
——电力能源基地。充分发挥汕尾紧靠珠江三角洲地区电力负荷中心和海岸线长可建设大型电厂的地缘优势,紧紧抓住电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利时机,围绕打造全省电力基地的目标,优化发展火电、风电等能源项目,积极发展核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发电项目。加快推进汕尾电厂二期、陆丰核电、华润海丰电厂、甲湖湾新能源基地、大湖风电、甲东风电、陆河风电等项目的建设。促成海丰核电列入国家专项规划。充分发挥陆河县水资源较丰富的优势,结合防洪、供水工程(水库)的建设,大力发展小水电循环经济,在陆河吉石溪等地加快开发中小型水电站,争取陆河抽水蓄能电站列入省的规划。以提供绿色电力为目标,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和其它可再生能源,完善电源结构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不断强化汕尾市作为广东省电力生产基地的地位。
——石化产业基地。借助毗邻惠州大亚湾和揭阳石化基地的区位优势,以中海油华城石化储运项目、粤东成品油管道(汕尾段)和天然气输气管道为起点,重点发展面向粤东、珠三角和闽东南市场的石油储运、精细化工以及中下游产品加工,为珠三角石化产业带向东延伸提供腹地和配套服务。
——船舶修造基地。以施公寮半岛、市城区工业园区组团等为重点发展区域,重点发展船舶修造、高级游艇、玻璃钢船、钢质渔船、特种船舶等产品,合理发展大型旧船拆解业务,延伸拓展配套产业,建成粤东船舶修造生产基地。
抓住国家布局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机遇,充分发挥现有创新型企业、研发中心的作用,推进产业向高端化发展,进军新兴产业领域;加快推进科技孵化器项目建设,更加注重开放合作、更加注重引资引智,立足高端产业和产业链高端环节,着力培育发展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节能环保、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现代产业高地。
——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充分发挥汕尾紧靠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地缘优势,以深汕特别合作区和信利集团、德昌电子公司等为龙头,通过自主创新,引进和培育相结合,扩大产业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形成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产业群体。建设以云计算中心、灏芯(汕尾)微电子、雅芝低温多晶硅TFT、信利4.5代AM-OLED、二极管和三极管等产品为重点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培育发展半导体照明(LED)、移动通信设备、计算机辅助设备、个人电脑、视听设备、集成电路及新型电子元器件、汽车电子及其它电子专用设备、计算机与家用电器融合的新一代家用电子产品等,努力实现电子元器件关键技术的突破,进一步提高配套能力,延长和完善电子信息产业链,把昔日的小渔港打造成现代的数码港、信息港。
——新能源。积极引导发展海上风电场、陆地风电场,逐步提高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
——新材料。培育发展有机硅材料、通用工程塑料、特种工程塑料、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大力发展光学玻璃、高端玻璃、陶瓷制品、新型墙材、新型装饰装修材料等新材料产业。
——海洋生物医药。以海洋活性物质提取及药物开发、检测试剂、化学合成药等为重点,加大海洋药物、保健品、功能食品以及精细化工产品等的开发,培育和壮大海洋生物医药产业规模。
优化工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特色优势产业迅速扩张,积极引导各类工业项目向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集聚,尽快形成产业集群。建设区域性加工制造中心,提高制造业竞争力,不断壮大工业规模。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纺织服装和制鞋、金银珠宝首饰加工、圣诞礼品、食品加工、金属制品等传统产业,实现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重点打造“公平服装”、“可塘珠宝”、“碣石圣诞品”、“鹅埠鞋业”、“东海食品”、“甲子五金”和“梅陇金银首饰”等区域特色品牌,形成一批产业集聚程度较强的中心镇和专业镇。
把加快服务业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方向,全面提高服务业增长质量、效益和水平,增强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现代物流业。依托城市中心、临港工业、产业集聚区、货物集散地、交通枢纽和港口资源,加强沿海主要港口、交通枢纽等物流节点多式联运物流设施建设,尽快形成粤东沿海新的国际物流通道。加快汕尾新港区(红海湾)物流园区、汕尾火车站物流园区、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物流园区、汕尾市陆丰内湖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汕尾市海丰县中宝珠宝交易物流中心、陆河县新河工业区物流园等物流中心建设步伐,努力建成与珠三角充分对接的现代物流基地。积极引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虚拟物流等大型企业;全面构建物流信息平台,有效整合海关、商检、工商、货运、外管、税务、银行等相关物流信息资源,实现资源的充分共享,推进物流“大通关”建设。
——休闲旅游业。利用好海滨城市的丰富自然旅游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突出“红、蓝、绿、古、特”主题,突出休闲城市特色,进一步优化旅游发展空间布局,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一批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旅游品牌,延伸旅游产业链,打造珠三角旅游目的地,建设“珠东”现代旅游新城。到2015年实现“一城、十馆、百亿元、千万人”目标。进一步优化旅游发展空间布局,全力打造一个中心(汕尾市区城市旅游接待中心)、三大组团(市区——红海湾海滨旅游组团;陆丰——陆河文化旅游组团;海丰综合旅游组团)、十个重点旅游区(长沙湾旅游城、赤坑温泉、海丽乡村俱乐部、莲花山综合开发、陆河休闲度假区、金厢沙滩旅游区、品清湖游艇俱乐部、银龙湾旅游园区、鹅埠园区明热温泉、联安国际湿地生态旅游区)的旅游总体发展格局。加大旅游的宣传推介力度,提升汕尾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拓展汕尾旅游市场。重视旅游地产的发展,走休闲度假旅游与房地产联合开发,两者相互促进的休闲居民、旅游人居发展路子,面向珠三角,服务珠三角,融入珠三角,以满足来自珠三角的需求为目标,积极发展生态、健康、休闲、度假、旅游地产,打造滨海休闲旅游基地。
——金融服务业。积极接轨珠三角金融中心建设,着力培育金融市场,努力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向县(市、区)延伸,鼓励开展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扩大有效物担保范围,加大信贷投入。进一步建立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平台,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信用担保公司,大力发展保险业及各类创业投资基金,做大做强政府担保平台。“十二五”期间,着力引进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丰富金融机构类型。加快资本市场建设,支持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若干大型企业上市。
——其它各类服务业。开辟新的消费领域,推动社区服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非义务教育、旅游、体育等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传媒、创意产业、服务外包等新兴服务业,开拓新兴服务市场。拓展服务业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
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围绕把汕尾市建设成为“珠江三角洲地区、港澳地区农副产品和水产品供应基地”的目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
——打造现代农业基地。坚持高效和规模化方向,以产业融合为目标,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加强与市场对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集中资金、技术和人才,加快现代农业基地和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突出生物农业和生态农业发展,推动绿色生态、观光休闲等特色优势农业集中集约发展。重点建设水稻、蔬菜、水果、薯类、花生、油茶、花卉苗木等七大农业种植基地,生猪、黄牛、肉鸡等三大畜禽养殖基地。大力实施原生态农产品工程,重点是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建设原生态农产品生产基地40个以上。加强农业园区建设,促进园区向更高层次发展,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规模、增加数量,建立和完善5-10个省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充分发挥园区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全市农业现代化水平。
——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农产品保鲜、加工、流通体系建设,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农业标准化、农村商品市场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至“十二五”期末,实现省级农业龙头企业8家,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3家,力争培育1-2家农业上市企业。
——实施农业品牌战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大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发展种子种苗种畜禽产业,加强农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加快农业机械化。大力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积极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树立品牌意识,鼓励和扶持一批企业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档次。加强宣传、包装和策划,创建一批农业名牌产品,提高我市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力争至“十二五”期末,全市发展省级名牌农产品30个以上,打造一批国家级农业品牌,主要农产品基本实现无公害认证,20%的主要农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
——加大农业投入。把“三农”工作摆上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加大“三农”资金投入,严格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做到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土地出让收益都要优先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进一步改善农业投资环境,优化服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的企业、商人投资汕尾农业,全方位、多渠道引进资金,提高农业开放水平。
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调整海洋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发展临港工业、海洋渔业和海洋新兴产业等,建成国家级海洋渔业基地,走出一条海岸经济和陆域经济联动发展的新路子,实现蓝色崛起。
——合理布局临港工业。加快推进全市455.2公里沿海岸线的合理开发,将沿海港口作为临港工业项目布局的备选基地。以甲东镇、甲西镇、湖东镇、碣石镇、红海湾开发区、鮜门镇、小漠镇等沿海岸线段为依托,建设电力能源工业集中区;以甲东镇、湖东镇、小漠镇等沿海岸线段为依托,建设临港石化工业集中区;以红海湾开发区、马宫镇沿海岸线段为依托,重点建设船舶工业集中区,形成汕尾临港产业集群,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优化提升海洋渔业。全面推进渔业结构的调整,构建养殖、捕捞、加工和休闲渔业等结构合理的产业体系,实现传统渔业向资源管理型的现代渔业转变。大力推动养殖业健康发展。积极推广应用养殖新技术,以深水网箱、工厂化养殖方法为切入点,促进传统水产养殖向现代工业化水产养殖方式转变。建设一批无公害养殖基地和水产品出口原料基地。积极发展外海捕捞和远洋渔业,建设一支远洋捕捞船队,提高远洋渔业组织水平和竞争力。以建设汕尾国家级中心渔港为契机,加大甲子、碣石、马宫、遮浪、小漠、鮜门、湖东、金厢、大湖、捷胜、乌坎等11座渔港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水产加工业高效发展,重点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业,提高加工增值水平。建设粤东水产物流中心,以物流中心为龙头,整合全市水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力量,加大外向型、科技型和基地型现代渔业龙头企业建设力度,形成海岸经济支柱产业链。
——扶持培育海洋新兴产业。鼓励和扶持海洋药物和保健食品、海水综合利用、海洋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等新兴海洋产业的发展。重点发展海洋生物活性物质筛选技术,研究和开发从海洋生物体中提取抗癌、抗菌、抗病毒、抗心血管疾病、免疫促进等多种特殊药物;研制系列海洋保健与功能食品;开发鱼鳞、内脏和藻类的综合利用和深加工技术,以及以水产品下脚料提取甲壳素、壳聚糖等衍生物产品。积极开发海水化学资源深加工,发展海洋化工业。
——有效利用和保护海洋资源。加强红树林、沿海防护林建设,保护珊瑚礁、海草场等典型的近海及海岸湿地生态系统,强化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遏制近海及海岸生态环境恶化和海洋生物资源衰退。加强汕尾港、红海湾海水浴场、品清湖等重点海域海洋水质、生物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加快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实施汕尾港贝类及海砂自然资源增殖保护区、遮浪角东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遮浪汇聚流生态系统保护区、碣石湾海马自然资源保护区、九龙湾海洋特别保护区、汕尾礁盘鱼类特别保护区等海洋生态保护恢复工程,维护好海丰公平、大湖等一批生物多样性和滨海湿地生态保护区。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和恢复。继续实行伏季休渔制度,减轻捕捞强度。重视和加强海砂等矿产资源的开采管理和保护,合理开发海域资源,分类开发与保护岛屿资源。
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强化城镇功能,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加大城乡统筹的力度,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带动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推动城乡走上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道路,打造宜居宜业宜憩的现代滨海城市。
树立先进理念,加强综合研究,充分体现规划的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深化落实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科学布局城市空间和产业发展,按照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高标准完善城乡规划,细化“四规合一”规划修编,充分体现中心集聚、轴线拓展,以汕尾中心区为核心,以海丰、陆丰和深汕特别合作区、陆河为次核,形成“中心牵引,多点联动”的点轴推进的城镇发展格局。
加大投入,加快完善城市交通功能、环境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强化城市中心区政治、经济、文化、商贸、教育、医疗中心的中心作用,着力做大做强,使其成为带动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增强对全市的辐射带动能力,增强城市中心区对人口、资金、人才、技术的吸纳能力。按照“海在城中,城在山间”的要求,大力推进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形成“一心一轴、一带三片区、多组团”的空间结构,着力打造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宜居宜业宜憩滨海城市,全面提升汕尾的城市形象和品位。按照构筑生产、生活、生态相对独立、功能互补、互为支撑的要求,创新管理体制,健全运行机制,实行海丰、陆丰、陆河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四个节点城区的统筹规划和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实现集约发展,带动区域发展。
大力培育建设中心镇,进一步提高城镇组团的发展档次。按照环境优美、生态优良、适宜创业和生活居住的现代化城镇发展要求,构筑以汕尾市区——海丰发展主轴,以陆丰市区——陆河为发展次轴城镇空间发展框架。依托发展带和发展轴,以具有一定发展规模的建设区为中心,统筹周边后发乡镇,形成多个城镇发展族群。根据各镇特色和新的发展方向,明确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形成协调发展的城镇组团。加快房地产业的发展,开发一批规划合理、质量优良、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精品社区,提高房地产业综合开发水平,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努力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转向农村,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通过工业推动、城市带动,促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有效引导和扶持农村立足当地实际,发展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科技应用型工业企业和服务业等非农产业,拓宽农民收入渠道。加大扶贫开发力度,2012年全面完成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多渠道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村级农民技术员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和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明法律、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快规划进村,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推进村庄治理,到2015年,完成一半以上自然村整治建设任务。指导农村建房,节约土地资源,探索具有汕尾特色的现代民居模式,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以“一池三改”农村户用沼气为基本内容的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优化农村生态环境。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抓住省加快出省通道、电力能源、民生生态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机遇,围绕融入珠三角的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与珠三角基础设施的对接,构筑以安全、便捷、通畅的综合交通网络为主体,电网、通讯、民生生态和防灾减灾等相配套的基础设施网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加快推进贯通东西、连接南北、融入珠三角、沟通沿海与内陆的“两网一群一场”(公路网、铁路网、港口群和机场)交通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对接国内外大通道的现代交通网络,增强对内对外交流能力和国防保障能力。
——加快铁路大通道建设。加快建设高标准、大容量铁路大通道,重点加快厦深铁路汕尾段、广州至汕尾铁路、龙川至汕尾铁路规划建设,谋划建设珠三角城际轨道至汕尾延长线,加快建设连接珠三角、长三角,连接京广、大京九的铁路网,实现中心城区、主要港口、重要工业基地通铁路,形成线路通畅、功能完善的铁路运输网络。
——推进公路网络建设。大力推进S20线潮州至东莞高速公路汕尾段、S19线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深圳至汕尾高速公路、河源至汕尾高速公路等枢纽项目建设。加快国道、省道和县、镇、村道路建设改造和农村公路养护制度改革,建成“二横一纵一联络”的高速公路网和“六纵五横三环五联络”的干线公路网。
——合理布局港口建设。充分发挥海岸线长的优势,整合港湾资源,优化港口布局规划和开发方案,主动参与全国港口分工,启动汕尾新港区的规划建设,力争建成10万吨级以上枢纽港。加快大电厂码头的规划建设,逐步形成以通用泊位为主,兼顾专业化要求,大、中、小泊位相结合,疏运畅通,功能齐全的地区性港口群。
——谋划建设一个通用机场。认真开展通用机场项目前期研究工作,拟在原海丰林业机场基础上进行规划建设,规模按3C级标准建设,占地面积136公顷,总投资20亿元,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尽快形成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
依托优良的深水港湾条件,以增强电网供电能力、提高电网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为目标,优化能源结构,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保障体系。完成茅湖站扩建、胪岗至祯州线路工程(汕尾段)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以及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县级110千伏电网的改造,对一批110千伏、35千伏老变电站进行改造和增容,改造陈旧输电线路,以高新技术确保输电、配电安全可靠、优质高效。优化发展火电,积极发展以核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为重点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进地热能、海洋能开发利用。加快建设天然气和成品油管道,加快能源储运、供应体系建设,构建油电气能源保障网络,提升能源保障能力。
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政府推动、市场导向、统一标准、分步实施”的原则,构建先进、完整、高效、实用的信息化体系,逐步实现“数字汕尾”。充分借助物联网、传感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广泛应用智慧物流、交通、制造、家居、金融、医疗、环保等诸多领域,形成基于海量信息和智能处理的生活、产业、社会管理新模式,构建城市智慧环境,打造“智慧汕尾”,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和谐发展。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加快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建设宽带接入网和业务支撑网。加快建设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全市政务信息网,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社会保障网等重点网络建设,全面推行政务信息网上发布、传递和共享,提高信息公众服务和应用水平。
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确保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建立水利支撑保障体系。完善防洪防潮抗旱指导系统和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建设。强化螺河、黄江等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健全城乡防洪体系。加快中心城市和县级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提高防内涝能力。加快实施海堤达标建设,健全防洪防潮工程体系。继续推进万亩以上灌区续建配套、大中型水库工程建设,消除病险水库和水闸安全隐患。以百里海堤爱海工程为重点,推进中心市区、县城防洪(潮)工程的建设,市区防洪(潮)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县城防洪(潮)能力达到50年一遇。加强沿海防护林建设,构筑沿海绿色屏障。加快现代供水体系建设,提高城乡供水保障水平,建立节约用水、科学用水的新机制。积极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到2011年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使全市农村群众饮用水达二级标准。
全面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促进消费,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发展拉动经济增长新局面。
——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按照“开工建设一批、续建推进一批、对接争取一批、谋划储备一批、招商引资一批”五个一批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的生成机制和推进机制,紧扣国家政策导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认真谋划一批牵动性大的项目,以战略促规划,以规划带项目,以项目保投资,强化项目支撑作用,逐步建立增速平稳较快、结构持续优化、效益不断提高的投资增长机制。
——优化投资结构。结合主体功能区划分,突出汕尾特色,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产业投资比重,把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摆在突出位置,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显著提升服务业比重,重点加大对电子信息、电力能源、现代服务业、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新技术等新兴产业的投入力度,继续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城乡基础设施、民生工程、节能减排、生态保护等领域的投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拓宽融资渠道。全面推动市场融资。着力解决存多贷少,存贷比失衡的问题。重视发挥现有国有银行作用,又要引进全国性、区域性及外资金融保险机构来汕尾设立分支机构,通过增强银行之间的竞争,来促进银行放贷。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完善信用担保、资信评级、信用调查征集等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加快担保中心发展;扶持汕尾国泰担保公司、陆丰市全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陆河县泰鑫小额贷款公司、汕尾农村信用社等本地金融机构的发展,使之成为地方微小企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伙伴银行。着力推动资本市场运作。积极鼓励企业上市直接融资,探索发展创业投资、资产证券化等。积极构建政府融资平台,尝试发行企业债券。大力发展保险业、信托等金融业务,为各行各业扩大投资拓宽融资渠道。
鼓励企业在巩固国际市场的同时,开拓国内市场。支持企业发展虚拟经营、连锁经营、网络经营,扶持发展电子商务企业,发挥行业龙头企业营销网络优势,吸纳中小企业进入其营销链,实现营销网络资源共享。鼓励企业参与广交会、高交会、山洽会、中博会、文博会、侨博会、海博会等国内各项大型经贸活动和各类专业展会。大力支持打造一批具有相当规模、影响力和市场主导型的专业展会,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宣传汕尾品牌,推销汕尾产品。积极通过在外汕尾商会通路搭桥,与各专业市场建立多层次合作联系,实现产品销售的直接对接。鼓励在外汕尾人在特定的区域创建汕尾产品仓储中心,鼓励汕尾商会开展汕尾产品展销活动,创建汕尾“产品销售中心”、“品牌展示中心”,努力开拓国内市场。
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发展新型消费业态,拓展新兴服务消费,完善鼓励消费政策,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培育消费热点。落实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积极拓宽消费领域,改善消费预期,保持社会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努力扩大家电、住房、汽车、旅游、信息服务等重点消费,大力发展社区商业、物业、家政等服务性消费,积极发展文化娱乐、休闲旅游、体育健身等热点消费,支持开展社会性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推进便民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着力打造“大、专、特”市场,打造集散能力强的大型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群。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鼓励和推动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积极实施“家电下乡”工程,培育农村新的消费热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措施,优化开发环境,有效激活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改善消费环境。完善市场监管政策体系,营造良好的消费法制环境。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突出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倡导新的维权理念,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规律和方式。以完善信贷和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提高消费信用。
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充分利用科技优势、区位条件和产业基础,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区域创新体系,全面提高我市的创新综合实力。
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作用,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提高创新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的科技支撑。整合社会科技资源,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区域自主创新体系。积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加强工业设计,发展创意产业。扶持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驰名商标,以名牌产品推动产业发展,力争食品制造、纺织服装、金银珠宝首饰及圣诞礼品等行业在名牌塑造上有新突破。全面实施“创新工程”和技术标准战略,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发明创造;加强产品质量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到2015年建立1个海产品国家质检中心和2-3个省级检验站。积极扶持企业建立科研机构,力争到2015年建立5-10个研发中心,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统筹原始科学创新、关键技术自主创新、重大系统集成创新的协调发展,统筹支持基础研究、高技术创新、知识技术转移转化和规模化产业化的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系统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在重点领域和核心技术实现突破性进展。大力支持产业技术联盟,搭建公共服务、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区域核心竞争力。在重点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造就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到2015年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2件。
构建区域创新网络,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信息传递、知识流动和技术转化。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鼓励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面向企业为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专业化服务。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重点支持自主创新,改善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加大对关系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技术和产业发展共性技术的财政扶持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建立科技创新的投入、运行和激励机制。加强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中介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优化科技环境。到2015年,全社会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达到1%。
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广泛开展科学知识的普及活动,提高全社会科技意识和全民科学素养。营造宽松、自由、兼容并蓄、鼓励个性发展和创造、勇于探索、艰苦创业的文化氛围,焕发科技人员的聪明才智,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力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积极挖掘和整合科技资源,不断拓展现代科技的应用领域,提高科技成果的社会共享度,形成崇尚科学,依靠科技进步的广泛社会基础。加强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建设,为科技普及应用和成果展示提供平台。
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素质的战略任务。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吸引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积极推行柔性引才纳智政策。研究制定汕尾市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建立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流动、保障等方面的政策体系,探索吸引用好留住人才的办法,动员鼓励大学毕业生回汕尾创业。不断探索新的选人育人机制,通过公开选拔、公开招聘等形式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不断壮大我市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纾解民困,全面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生活、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水平。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和谐。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和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完善职工工资共决机制,严格执行并适时提高最低工资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引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拓宽农村居民增收渠道,使更多农民拥有薪金、股金、租金和保障金,促进收入较快增长。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健全扩大就业增加劳动收入的发展环境和制度条件,促进机会公平。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降低创业门槛,完善创业优惠措施,建立创业引导资金,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农民住房抵押贷款、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积极引进、开发和推介创业项目,鼓励全民创业。实施“城乡就业援助工程”和“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计划”,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依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就业训练中心建立培训就业综合服务基地,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加快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劳动执法,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权益。完善工资集体协调制度,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失业调控,防范和化解失业风险。“十二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全面推进“五费合征”,稳步扩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运行机制,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障水平,到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70%以上。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步伐,到2012年实现新农保全覆盖。依法落实农村“五保”、城镇“三无”救济对象、对贫困残疾人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生活水平的政策,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设和完善市、县(市、区)两级社会福利院和残疾人基础设施“五个一工程”,实现社会养老服务“9073”(90%家居养老服务、7%日间托养和3%全托养服务)目标,解决城镇老年人收养和残疾人服务的问题。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按照国家和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向,不断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一村一站、一镇一院、一县三院”建设,强化区域医疗资源统筹共享,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督网络,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建设卫生防疫信息系统,加强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医疗救治和卫生监督工作,推进食品卫生监管、药品监管和疫情报告管理信息化。到2015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100%;全市人口期望寿命达到78岁以上,力争每千人拥有医生2人以上。
实施“城镇安居工程”,加快建设廉租房,开发中低价商品房,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力争到2015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基本得到保障。实施“农村安居工程”,多渠道改善农民工等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大力扶持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和水上渔民安居,五年内全面完成农村危房、茅草房和泥砖房改造。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依法生育,优生优育。切实维护低生育水平,进一步完善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抓好新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落实和后进转化两个重点;着力完善层级动态管理、综合治理、利益导向三大机制;深入开展创建“两无”(乡镇街道无政策外多孩生育、村居委会无政策外出生)、打击“两非”(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综合改革、集中服务四项活动,努力实现地区类型的转化。继续有效控制违法生育,稳定人口出生率。“十二五”期末,确保全市人口出生率控制在6.8‰以内,户籍人口和一年以上外来常住人口控制在310万左右。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加快养老托老所、老年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突出构建以创新为核心、科教为基础、文化为支撑、人才为关键、制度为保证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建设富有独特魅力和创造活力的文化强市,提升汕尾文化软实力。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积极推进教育资源整合与优化布局,加快实现普及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加快调整中小学布局,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全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年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十二五”期末,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6%以上。促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规模相当,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快扩大中职办学规模。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鼓励和支持采取合并、集团办学等形式,促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发展和壮大职业教育,坚持集约发展,做大做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办好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汕尾广播电视大学和汕尾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等职业类学校,不断扩大办学规模,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加强教师的师德教育和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教师培训体系、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机制建设,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引领力的名教师名校长。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农村教育信息化为重点,加快城乡教育信息化资源均衡配置。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竞争机制,以打造“人文汕尾”为目标,以推进“文化工程”为抓手,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文化大发展,把汕尾建设成为时代特征鲜明、地方特色浓郁、多元文化兼容、文化产业兴旺、文化氛围浓厚、精神家园和谐的文化强市。
——打造汕尾文化品牌。整合文化资源优势,推进广府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和疍家文化全方位深度融合。积极开展文化遗产的研究、保护、开发工作,做大做强地方特色文化品牌,逐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家、省、市和县(市、区)四级保护名录体系,打造提升龙舞、正字戏、白字戏、麒麟舞等8个国家级和17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做强做大汕尾妈祖文化节、玄武山庙会、海丰端午龙舟节、陆河青梅节、“欢乐广场?唱响汕尾”等文化品牌。定期举办“汕尾民间文化艺术节”,擦亮“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品牌。新建一批体现汕尾文化特质的文化地标,推进我市重要文化遗产、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全面繁荣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大力推进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和市、县(市、区)、乡镇和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到2013年,实现省提出的“市、县有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镇有文化站、村(社区)有文化室,广播电视和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村通及‘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的目标。到2015年,市、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文化设施全部达标。加快电影放映工程建设,市区及县城镇至少建一座以上多功能数字电影院,每个乡镇建设电影固定放映场所。在全市自然村实施高频广播“村村响”工程,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9%以上。规划建设一批代表汕尾文化形象的重大文化设施项目。重点建设中国(汕尾)民间文化艺术馆、市影剧院、音乐厅、青少年宫、职工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广场、文化公园以及历史文化名人纪念馆。加强各级档案馆(室)库设施、基础业务、档案信息化和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提高档案综合管理水平。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加快文化资源产业化,释放文化生产力,使之成为汕尾发展的重要支撑。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多种手段,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大力扶持文化旅游、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文化传媒和演艺娱乐等文化产业。着手规划建设“海陆丰文化创意产业圈”。加快规划建设汕尾妈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海丰红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城区蓝色文化创意园区、陆河绿色文化创意园区、陆丰古色文化创意园区;着力打造海陆丰正字戏、白字戏、西秦戏演艺基地、陆丰皮影戏动漫基地、汕尾民间舞蹈基地、红海湾影视制作基地。到2015年,全市文化产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61.8亿元,占GDP比重达到6.5%。
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提高市民整体素质。继承发扬海陆丰优秀传统文化,提升汕尾文化的凝聚力和辐射力。
——塑造新时期汕尾人精神。大力弘扬汕尾人文精神,深化对以“敢为人先、务实诚信、开放兼容、团结敬业”为核心的新时期汕尾人文精神的研究和宣传,与时俱进地丰富和发展汕尾人精神,激发全市人民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活力。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大力推进“信用汕尾”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以创建文明城市为目标,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快文明行业、文明镇村、文明社区创建步伐。建立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优质规范的创业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和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使汕尾成为“红色圣地,人文故土;人才洼地,创新热土;产业基地,生态沃土;平安福地,和谐乐土”。
深入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继续推进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城乡人民健康水平,力争期末经常性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占全市人口总数的48%以上,中小学生体育达标率稳定在96%以上。加快体育运动学校和业余体校建设,健全业余训练项目,扩大业余训练规模,提高科学训练水平和体育竞技的整体实力。加强体育设施建设。适应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需要,在加强大型体育场馆、专业体训基地建设的同时,继续加大对镇(街)、社区(村)群众性体育活动所需场地和相关设施的建设和投入力度,不断改善群众性体育活动的设施条件和活动环境。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提升体育竞技水平,加快推进汕尾市体育中心项目建设。
按照基础设施与环境整合联动、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兼融、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基本要求,以发展低碳经济为导向,以集约利用资源、强化污染整治为重点,走经济发展、生活改善、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加强规划指导和宏观管理,限制高消耗项目建设,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对新上项目严把产业政策关、资源消耗关、环境保护关。支持并推动节约型项目的建设。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发展新能源、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在公交、公务车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在农村推广户用、村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2015年农村适宜推广农户使用沼气率达到50%以上。城镇基本普及天然气。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快推进“三旧”改造,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土地,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建房。加强水资源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落实节约资源的财税政策,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资源节约,加强资源节约检查和监督,政府机构带头开展创建节约型社会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全民资源节约意识。
加强森林资源的抚育更新,加快生态公益林、绿道网和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2%。建设和保护一批重要生态功能区。明确划定公平水库、龙潭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区,陆河火山嶂、南万红椎林,海丰莲花山、公平大湖等一批生态功能区。出台实施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办法,构筑市域生态屏障。实施“青山、碧水、蓝天、绿地”工程,按照“产业基地,生态沃土”目标,全面推进生态城市、生态文明县、生态文明镇、村建设。
坚持保护与治理并重,制定环境规划并严格实施,加强重点流域、区域的环境整治,控制环境污染。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严禁在重点保护区域布点建设排放污染的项目。大力发展环保技术和环保产业,对污染物排放量大且处理难度较大的重污染行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定点,集中控制。加强对现有工业污染源的监控和治理,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综合整治水环境。加大对螺河流域、公平水库等饮用水源地的综合整治,实施以总量控制为基础的排污许可证制度,确保主要江河水质保持良好。保护好重要的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近岸海域及岸线等。开展品清湖综合整治,改善品清湖环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新建燃煤机组需全部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加强现役发电机组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和脱硝设施建设。加大整治噪声和机动车污染力度,强化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建成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等一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到2015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5%以上,空气质量保持良好,优于二级标准天气的达标率在95%以上。
根据“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制定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激励政策,建立健全适应于低碳经济发展的财税、价格、信贷、政府采购和绩效考核机制。积极培育发展低碳产业。淘汰落后产能,降低高碳产业比重,积极发展高效节电、低碳能源、太阳能光伏发电、电子信息(软件)等产业,培育壮大具有一定规模的低碳工业集群。充分发挥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现代服务业,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加大低碳经济宣传力度,改善用能方式,倡导绿色消费和低碳生活方式,支持开展低碳经济试点。
严格执行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严重过剩项目的盲目上马。全面推进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加快企业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技改,促进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万元工业产值能耗进一步下降,达到“十二五”节能降耗指标要求。大力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和治理污染先进适用技术,推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防治为着力点,继续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严格控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积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切实抓好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承载能力作为建设工业园区的重要依据,严格环保准入,加快工业园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园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到2015年,全市所有县(市、区)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正常运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5%以上,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推进对内、对外双向开放,加强区域合作,大力提高开放合作水平,构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坚持全面实施外向带动战略,进一步发挥对外合作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外向度和对外合作参与度的提高。
——加强与粤港澳台合作。充分利用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机制(CEPA),以优势互补为前提,以产业合作为基础,拓展合作领域和方式,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合作机制、合作平台,制定和实施区域合作发展规划,与港澳台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度合作。进一步扩大对台经贸合作,加强经贸、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合作,积极发展对台小额贸易。
——推进与东盟等国际区域合作。用好国家和省对外合作的各项扶持政策,扩大与东盟经贸、文化、教育、旅游等领域合作。进一步拓展与欧盟、南非等地区的经贸合作,开拓加拿大和俄罗斯等新兴市场,拓宽进出口市场,推进贸易国际化,加快融入国际产业链和国际采购体系。
创新招商引资机制,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把利用外资的着力点放在扩大领域、拓展渠道、优化结构上,积极引导外资投向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节能环保等领域。在继续争取外商投资与合作的同时,把注意力转到扩大与世界500强为主的跨国公司合作上来。积极扩大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卫生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积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逐步从“政策招商”转向“产业链网招商”、“园区招商”、“精细化招商”,努力提高招商引资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和投入产出率。
坚持以质取胜,优化对外贸易结构,提高机电产品出口比重和传统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与附加值,增加单位产品创汇收入;积极培育工贸结合的贸易集团,提高重点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发展企业自营出口,着力推进民营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继续巩固港澳、欧美日、东盟等传统市场,大力开拓非洲、南美、俄罗斯等新兴市场。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外贸出口方式的多元化。努力扩大进口,充分运用国外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先进管理方法,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着力推进企业、产品、质量、技术等方面的国际认证,切实提高出口产品的档次和附加值。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提高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通过组织和引导企业到境外办企业和鼓励施工企业到境外承包工程,发展境外加工贸易,完善境外营销网络,带动产品出口和劳务输出,拓宽创汇领域。
把深化改革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优化区域发展环境,为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改革方向,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企业和社会的直接干预,加快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透明型政府。积极推进富县强镇和简政强镇改革,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将电子政务建设与政府改革和社会服务结合起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重塑、整合、再造传统管理方式和流程,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全面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独立运作、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和运行模式。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健全有进有退的淘汰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基本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健全公共财政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融资管理,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加强资本市场建设,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推进金融改革和产品创新,整合现有融资平台资源,完善市政公共事业领域特许经营制度,积极推行BT、BOT、TOT等先进融资方式,发展直接融资,广泛吸纳民间资金。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加快国有企业改制进程,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行股份制,实现企业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健全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利和责任,建立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激励和约束相统一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培育资本、土地、人才、劳力、技术、信息、中介、产权等要素市场,为企业资产的流动和优化重组提供前提条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改革土地供给制度,完善经营性用地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制度。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发挥各种行业协会、商会和中小企业服务联合会的作用,完善融资平台建设,积极打造全方位的非公经济发展服务平台。进一步消除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政策性因素,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经营范围,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的竞争格局。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海域使用权制度、粮食流通体制和农村流通体制等方面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深化城镇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城乡居民户口统一登记管理,稳步推进解决优秀农民工入户城镇问题。引导农村人口有序向城镇聚集。全面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和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围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群众提供安全、高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新型文化管理体制。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
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构建科学高效、运转协调的社会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积极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完善社会管理机制。培育和引导发展有利于改善民生、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社会组织。积极推进社区自治,构建“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职责明确、社区服务”的城乡社区管理体系,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健全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增强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进一步加强气象、海洋灾害监测预报、消防救援、地震灾害防御、安全生产保障、农林牧渔病虫害预警控灾、地质灾害预警求援、平战结合综合防护等体系建设,着重提高对各种灾害的预警预报能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严格安全执法,构建标本兼治、立足长效的安全生产机制,到2015年,全市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人死亡率和万车死亡率达到省规定的控制目标。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普遍推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保障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有效运行。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侨务和对台政策,进一步发挥工青妇和基层组织的阵地作用。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全面推进法制建设。认真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认真执行市场主体、市场交易、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实施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深化国防教育,加强人防、人武和国防后备役建设,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密切军政军民团结。
以规划为指导,带动项目建设,以项目促进规划落实,确立中长期规划对重点项目布局的指导作用。加大前期投入,深化前期论证,加强项目策划、开发、储备和建设力度,建立健全项目不断生成、滚动发展、有序推进的长效机制,集中开发、储备、实施一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项目,扩大投资规模,提升投资效益,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拉动作用。“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重点项目251项,总投资额3707.43亿元,“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1831.61亿元。其中,交通项目22项,总投资496.84亿元,“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303.95亿元;能源项目21项,总投资1955.79亿元,“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789.54亿元;服务业项目40项,总投资212.05亿元,“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120.91亿元;制造业项目11项,总投资155.59亿元,“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28.39亿元;战略性新兴项目12项,总投资293.18亿元,“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145.15亿元;传统产业项目9项,总投资42.5亿元,“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25.0亿元;农业项目35项,总投资126.96亿元,“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79.56亿元;水利项目20项,总投资44.89亿元,“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32.2亿元;环保项目9项,总投资49.31亿元,“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35.4亿元;生态项目9项,总投资15.35亿元,“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12.85亿元;城市建设项目23项,总投资225.32亿元,“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182.62亿元;社会事业项目39项,总投资89.65亿元,“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76.04亿元。
——加强规划协调衔接,确保规划纲要顺利实施。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配合,做好专项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提高规划的管理水平和实际成效。
——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坚持公共资源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按照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研究制定规划实施的财政、金融、税收、产业、土地、人口、环保等相关配套政策,合理配置资源,有效引导社会资源,保障规划实施。
——强化指标约束。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要纳入各县(市、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约束性指标要分解落实到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约束性指标、预期性目标和各项任务分解到年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建立完善规划评估制度。建立规范化的规划中期评估机制,根据形势变化和规划实施进度,加强对“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评估和跟踪分析,及时提出预测、预警意见和阶段性实施建议。依据评估结果对规划进行必要调整,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加大宣传力度。“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必须充分运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汕尾市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设。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民主监督机制,及时公开规划实施的相关信息,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互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接受全社会监督。